KiKiUnicorn wrote:
可惜的是,
這種事實多數人都視而不見,
多的是認為收入是歐美日的1/2、1/3,
所有的東西都該賣歐美日的1/2、1/3價格
好像也不完全是這樣吧...
如果照這樣說,那政府好像也不用打房了~~擺爛放給財團炒就好啦...
建商: 一坪100萬沒錯啊,比倫敦還便宜...啊你們上班族月收2萬5干我屁事?
...這樣難道正常?
nep wrote:
申請永久居留很容易啦 45歲以下,大學畢業、未在新加坡工作過就能申請
曹興誠最近不是入了新加坡籍? 他應該超過45歲很多吧...
還是永久居留跟入籍是兩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