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齡3個月今天早上8:30左右,行經國道南下,剛過嘉義交流道,砂石車在最外線,我開在中線後方,被前方砂石車掉落石頭打到引擎蓋,蹦一聲。行車記錄器有錄影到石頭彈過來,影片有保留起來,請問各位大大該怎麼處理比較適合。
送國道警察檢舉罰9000$另外報警, 提告民事賠償 毀損罪--------------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1條規定貨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裝載物品應依下列規定:一、裝載之貨物,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 。裝載砂石等粒狀物品,除應嚴密覆蓋外,並不得超出車廂高度。二、載運獸類、家畜、魚類之車輛,應有防止滲漏及盛裝排泄物之裝置,並不得任意傾倒。三、裝載超長物品,其後伸部分,不得遮擋車後燈光、號牌。違反前項第三款規定,或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量、總聯結重量、行駛橋樑規定之載重限制,致設施損壞者,得責令汽車所有人回復原狀或償還修復費用。Google:國道 掉落物 求償http://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214450注意!國道遭掉落物砸 「特別補償基金」無肇事者也能賠applepaoo wrote:車齡3個月今天早上8...(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