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經國四往東方向
突然看到前方有警察指揮交通
於是放慢車速準備通過事故現場
我當時開在內車道(別砲我,我是事故現場前準備要超車)
路過時
中間車道的車壓到事故車輛的排氣管
結果排氣管噴了起來(有兩層樓這麼高吧)
好死不死砸中引擎蓋(凹了)後
反彈撞擊前擋風玻璃(碎了)
我就自行開到路肩
警察伯伯就走過來
然後我就一起回去做筆錄了
感覺事後理賠會很麻煩
對方直接叫我去找那台把排氣管噴起來的車主
真的是有得灰了
不知道有沒有大大們遇過類似的情況
Ps. 車是2011 10.5代 神A,僅保強制跟第三人責任而已
補上車損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