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及後續處理問題請教

上週開小阿右轉時被一輛機車撞了上來
想請教一些後續處理問題

1.交通員警有到場做筆錄及測量,但沒說責任歸屬,酒測及筆錄問完簽名,就叫我們私下和解,然後他們就走了,想請教這表示車禍責任是不明顯或各付一半嗎?

2.對方有外擦傷,當天事後有帶對方去就醫,醫藥費的部份,保險公司說到時候會含在出險裡給付對方,對方機車的部份保險公司已與對方達成維修共識,會進行維護處理

3.我汽車的部份,今天進廠去了,原廠說右後門要全換掉,其它的用打板金的方式處理,想請問保險公司會全部理賠嗎?會不會到時候保險公司為了省錢,右後門不給換只用板金方式處理呢?我是保丙式全險

4.另外想請教的是車禍和解的部份,一般會怎麼處理呢?
2011-05-03 12:1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理賠 問題
1.交通員警有到場做筆錄及測量,但沒說責任歸屬,酒測及筆錄問完簽名,就叫我們私下和解,然後他們就走了,想請教這表示車禍責任是不明顯或各付一半嗎?
==>員警只負責現場記錄交通事故,他們不負責判斷。雙方若都有保險,由雙方保險員去調閱警局的事故記錄資料來判定責任比例。因為你說的情況看起來不嚴重,所以一般都是和解。如果雙方對和解和責任比例無法達成共識,就要送交通事件裁決所來確認責任歸屬

2.對方有外擦傷,當天事後有帶對方去就醫,醫藥費的部份,保險公司說到時候會含在出險裡給付對方,對方機車的部份保險公司已與對方達成維修共識,會進行維護處理
==>你的強制險就是為了此刻而保的。人身的理賠都在內。

3.我汽車的部份,今天進廠去了,原廠說右後門要全換掉,其它的用打板金的方式處理,想請問保險公司會全部理賠嗎?會不會到時候保險公司為了省錢,右後門不給換只用板金方式處理呢?我是保丙式全險
==>這細節可以跟你的保險人員討論。一般如果對方有保險,對方保險公司會依照他們客戶的責任比例出費用。

4.另外想請教的是車禍和解的部份,一般會怎麼處理呢?
==>讓你的保險人員主導。他們有經驗。
感謝熊大的說明

再請教一個問題,一般機車不是都只有強制險而已嗎?
那機車也會有保險人員來協商嗎?
當時我有問對方,對方表示機車是保強制險,但沒提到是不是還有保其它保險
一般警察本來就不會做肇責的歸屬

他們只是負責記錄 還有現場的蒐證 跟做酒測而已

一般他會叫你去調節委員會 找調節委員做協調

如果協調不成才上法院 再協調的時候你們就各自立場說話 如果雙方認知不同

可以再去監理所聲請車禍鑑定 這個要錢(2-3千元吧)這個就會把肇責分得很清楚

這時就看你們要接受結果 和解、還是要提告

不過一般都是請保險公司幫忙處理 他們很有經驗 通常一看警察所提供的資料 就大概知道要怎麼處理

所以最簡單的方式 就是請保險公司協助你

因為你的情形我認為你也有肇事責任 對方可能也有 但是對方有受傷 在法律上 你比較吃虧 就這樣
1.交通員警有到場做筆錄及測量,但沒說責任歸屬,酒測及筆錄問完簽名,就叫我們私下和解,然後他們就走了,想請教這表示車禍責任是不明顯或各付一半嗎?
A 自小客右轉,機車右側直行 自小客應屬全責

2.對方有外擦傷,當天事後有帶對方去就醫,醫藥費的部份,保險公司說到時候會含在出險裡給付對方,對方機車的部份保險公司已與對方達成維修共識,會進行維護處理

A ok

3.我汽車的部份,今天進廠去了,原廠說右後門要全換掉,其它的用打板金的方式處理,想請問保險公司會全部理賠嗎?會不會到時候保險公司為了省錢,右後門不給換只用板金方式處理呢?我是保丙式全險

A 由保險公司判定

4.另外想請教的是車禍和解的部份,一般會怎麼處理呢?

A 申請調解或約定時間協調
再請教一個問題,一般機車不是都只有強制險而已嗎?
==>我記得機車也會加一些哩哩摳摳的,例如對機車駕駛人的保障,這要看對方的機車怎麼保的....只是大部分機車車主都只保強制險,像我就是..:p 我騎了十幾年車,出事都是別人的問題...

那機車也會有保險人員來協商嗎?
當時我有問對方,對方表示機車是保強制險,但沒提到是不是還有保其它保險
==>如果他沒有保賠償對方財損的險,這我有點不太確定,可以請教你的保險人員。可能有以下兩種情況
1.你跟機車車主要賠償,賠償來源有二:和解,或是民事訴訟,但就算弄到法院,法院也會以雙方和解為優先...你的保險人員會全程陪同的
2.保險公司幫你付車損,然後代位向機車車主求償。

ian0524 wrote:
上週開小阿右轉時被一...(恕刪)
目前準備要談和解了,但從保險公司那裡得知對方似乎想要一筆精神賠償費
問題來了

機車的維修費跟對方的醫藥費,目前保險公司是說可以支付
而我的想法也是就這些賠一賠,以雙方都不用再支付對方金錢為和解條件
,因為初步的肇事責任也還沒出來,而我本身最多可能是未依號誌右轉(目前不確定,筆錄上我是寫不確定號誌,但有依右轉專用道行駛,車速為10~20公里),對方則是車速60~70(道路速限是50)
,這樣看起來對方可能有超速的嫌疑

這種情況下要求我再支付精神賠償費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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