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11年1月24日下訂1.8E天窗板
2011年1月26日改單為2.0Z版(空車75萬9)
含以下內容..辦到好88萬1
車美仕6合1 DVD
環境座艙(銀)
超低頻保全系統
終極鎖
自動收鏡
行車記錄器(原廠自製)
之後加裝的配件
前後雷達各2顆(共多加裝4顆雷達)===6千
保險乙式全險(5萬)
領牌2萬(含標牌3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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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本人購買的菜單...此單我相信是超級肥單...
問題來了...
車價的發票卻是71萬9(含訂金),卻沒有原廠配件中心的配件發票...
車價88萬1-保險5萬-領牌2萬=81萬1=空車+配件共81萬1
81萬1(空車+配件)-71萬9(車價的發票金額)=9萬2(配件的錢嗎?)
個人懷疑..
業務做法:
車價75萬9跟公司報折4萬9...4萬9去裝以上配件....
而多出的9萬2私自放入自己口袋...
本人將會對Toyota桃園中壢所提出發票開立不實的檢舉及和相關業務的提告訴...
如各位也有這實付金額與發票金額不符...請各位自己深思....
絕對告得成的,因為我也遇過。不過再提告知前,先0800到和泰汽車的客服,讓對方有1~3天的時間瞭解事情的來龍去脈,並有機會向您提出補救的辦法。
我以前是在福特的中太汽車經銷商購車,後來發票與實際金額差5萬,我就直接0800到客服,並聲明若未在2天之內給一個交代,我就像國稅局檢舉。後來隔天,中太汽車的副總就安排秘書與我聯繫,約時間見面之後,就當場以現金票把五分之三的價差退還給我,也就是3萬。因為我有朋友也是做汽車業代的,我曉得這是他們的佣金,所以並沒有堅持把5萬全拿回。
我的案例是福特給業代的底價是定價減8萬,而業代在接單後回報公司的接單價時,都嘛以底價來報,中間的價差就是自己的獲利。問題是,這個獲利是沒有任何的憑證,他也不用繳稅;而且,如果這台車是以公司的名義要購買,那你要購買者如何報帳呢?
所以,我覺得要賺多賺少都可以,只要業代你有能力,但用這種方式,即使你只賺1000元,也很難讓人有第二次向您再次購車的慾望。
樓主這個案例我看,TOYOTA的車價空間看來不小喔,要購車的朋友們可以好好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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