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希望

禮拜天晚上家人在國道二因故需請拖車將車子拖到龍潭收費站旁的國道警察局
(拖車業者為高公局簽約業者)
整個拖行距離約28Km 拖行的過程中只有前輪穿溜冰鞋 (也就是以後輪直接在地面上滑行)
在拖行的過成中 就開始已經有聞到焦味

快到分隊的時後 車子卻從拖架脫離"跌"至地面 (發出的聲響就不多述了

後來車子是"開"進分隊的 此時焦味更是在分隊的2F辦公室都聞的到 (連員警都出來關心了)
由於是晚上 黑壓壓的一片 無法仔細觀察 處理過後 只能先暫行離開
在這之中 拖車司機留下手機號碼 亦索取了拖吊三聯單 也繳了拖吊費用
我們也提出對車子的疑問 司機允諾說若車子有任何損傷會負責 (這部份員警跟小弟還有友人都可以作證)
車子進Nissan原廠檢查發現 後差速器油殼破裂 後差速油漏光 整組後差速器須更換 (價格42000

將情況告知拖吊公司後 一開始拖吊公司還不承辦有這位司機

之後才與這位司機聯絡上 (聯絡電話與三聯單上留的電話不同)
司機一聽到這樣的情況後 說沒錢

到目前的階段是說要與公司討論

現在暫時先看司機跟他公司那邊怎麼處理 (車子亦不敢先修

其實麻煩已經造成了 (車要修 上下班的交通 心情影響等等)
現在只是希望司機能依他當初的約定履行承諾 (雖然有人證 但沒有白紙黑字 這是疏忽的地方

但以這樣的情況來看 可能不會那麼單純
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