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7日星期六下午
我開車帶家人出遊 , 行經一個無交通號誌的巷子時
與一台機車發生擦撞 , 但監視器都沒拍到
因為是巷子且都是直行 , 要說路權是誰的也很難說
當時對方有請她的機車行的友人來估機車換殼的價錢
機車是新車且有擦傷, 故她友人估5000 , 她友人說再補2000給她當醫療費
價錢是對方開的 , 我們也同意了, 由於要出遊 ,想說做筆錄要時間 ,我就沒報警
而後她請她哥哥送她到急診室
我們也隨後到急診室看她 , 在醫院急診室時
有向醫生詢問過傷勢, 醫生說無大礙也沒內出血, 也沒有骨折
我們就包了7000給她
但是沒有報警我就離開了 , 也沒有寫和解書
當晚我打了電話連絡她, 詢問她的傷勢, 她在電話中說她已出院 , 沒甚麼事了
星期一去回診即可
過2天, 她打電話給我說, 她變嚴重了, 黑青一大塊
不知道要看多久醫生
我有跟她說, 我會等她看到好
到時請她把所有收據給我, 我便會匯款給她
因為事情發生在中部, 而我人是住北部
我也有跟她說 可能因為工作問題沒辦法去看她
但是在3月6日星期六的時候
我接到台中警察的電話說她去報警
警察說對方有跟他說這7000的事
後來我就打電話給她, 她說, 因為我都沒有打電話給她關心一下
因此她就去報警了 , 並且說只要我去辦出險 , 辦好出險後
等我去台中做筆錄時, 她會在警察面前還我7000
但又過了2天, 我打電話去給她 , 跟她說已經辦出險了, 也當場請保險公司跟他聯絡
她又說 , 那7000沒辦法還我 , 因為她很生氣
而且她手舉不起來沒辦法工作(可是在急診室我們有問醫生, 醫生說只是擦傷, 血壓, X光 都沒問題)
所以要跟我算她沒辦法工作的部分(她說她是打零工, 她哥請假幫她做, 一天要跟我算2000)
後來我回中部做筆錄, 也有打電話給他 , 想去看看他
但他當天沒接, 而我隔天又打給他, 他電話裡說, 現在比較好了
期間我也打過幾次電話給他, 試圖談一下和解, 但他說不想跟我們談, 要跟保險公司談
因此我就交給保險公司, 中間也有打給保險公司問進度
但得到的回答都是, 對方還是很生氣, 而且會一直念
電話中, 保險員也顯得不耐煩
但在昨天收到解委員會通知說要去調解
可是因為工作問題請假較困難
因此我打電話給對方, 希望可以改一下調解時間
但對方不肯, 且一直抱怨我, 跟我說, 都是他們主動打給保險員
但我覺得很冤枉, 因為一開始他們不願意和我談, 現在保險員的做事態度差, 也算到我頭上
目前保險公司也暫停作業, 保險員說只收到對方一些看診單據約3千多元
而工作部分他說他是打零工, 他也拿不出證明 , 那我該怎麼辦呢?
對方一直出爾凡爾, 說不報警, 後來也報警
說要出險, 我也配合了, 還要讓對方一直念
心情真的很差 ,
目前對方要我賠工作部分的態度是很明顯了
要怎麼算?
我想請問一下大家, 這樣我還有辦法拿回那7000元嗎?
這樣我保險還要繼續作業嗎?
有些話很亂 請見諒 ^^"
然後現在改給保險公司談....然後現在去調解
大概就是這樣
基本上那七千應該是拿不回來.....因為大部分像這樣的狀況到調解那都會變成菜市場一樣喊價跟殺價
往往保險也都賠不到對方想要的金額....所以囉那七千就當做這件式結束的籌碼吧
不然對方有受傷....事情不早點結束.....他又去東問西問....再來就會出現以刑逼民的狀況.....
想想當初沒有報警就是失誤
如果沒有扣繳憑單,那麼工作所得損失=0
最後恭喜你,因為和解的當下你沒有報警、沒有簽和解書,對方也沒有驗傷單
現在明顯是對方後面有人指點撐腰,準備坑你一筆~~
這種事不用刻意理會,你越在意對方姿態越高
調解委員會不用你親自去,授權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不調解也不會怎麼樣,沒有法律強制力)
沒有肇事逃逸的壓力之下,就算對方提告,你也不用擔心會有什麼大事
如果對方真的很硬,你可以要求
1. 先退回7000元才接受和解,否則反告對方侵佔or詐欺
對方知道也同意7000元是不報警的和解金,事後卻又報警(有詐取財務的嫌疑)
對方明確告知要出險而且和解金要歸還,又以心情不好為理由拒絕歸還(有惡意侵佔的嫌疑)
2. 再次和解時緊咬對方的醫療收據,超過的一毛沒有
(保險業務說3千多元)
PrairieLai wrote:
今年2月27日星期六...(恕刪)
小弟發生過2次車禍 以我2次的經驗來看
您的7000元應該是拿不回來 因為當時發生事故你們沒有報警 所以警察根本不知道有這件事 所以你跟警察說你有給他7000元 如果牠說沒有 你也拿他沒折 如果發生事故時你有報警 你給他7000元 雙方也寫了和解書 這樣事情直接就解決了 但是當時你並沒有報警 所以除非他良心發現 要不我想拿不回來
再來如果現在都要調解了 你如果不方便 你可以寫委託書全權委託保險公司去談 委員會寄來的單子會有個委託書 你把發生經過跟保險人員講 你就填一填請保險公司去跟他談 而工作損失不是他說2千就2千 申請工作損失需要公司的薪資單或薪資表還有醫生診斷書 醫生會判斷他多久沒辦法工作 假設它一個月月薪2萬 醫生說證明說2個月沒法工作那就是2萬*2=4萬 如果他沒薪資證明那就是以最低薪資18250元去計算 不是他說2千就2千
而您現在的處理方式就是請保險公司去談就對了 而保險公司現在會一定賠的就是醫療費用.修車費用 至於他說的工作損失 你就請他拿出薪資證明還有醫生證明 如果沒薪資證明以18250計算 保險公司也不笨蛋不是他要求多少就賠多少的 保險公司都是看單據理賠的 所以像他自己說他沒辦法工作沒請醫生開證明 基本上保險公司是不會陪她工作損失的 像我過年前發生車禍 雙方都有錯 他騎車我走路 我腳被撞斷 但因為我過馬路沒有斑馬線 現在講究路權所以雙方都有錯 我的醫療費.工作損失有的沒的算一算20幾萬 對方保險公司只賠了我8萬 當事人都不用出半毛錢 所以要調解時請保險公司跟你依起去就對了 或是委託他處理吧 如果調解出來的金額合理的話你就請保險公司賠一賠吧 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那就3次調解後對簿公堂去吧 你就不要擔心了 你該做的都做了
警察是有說對方有跟他提到那7000
不過他也有跟我說
若是對方不承認我也沒辦法
其實當初會直接給7000
就已經有拿不回來的打算
會上來詢問大家 是因為真的被盧到很生氣
感覺怎麼做都不對 都被對方抱怨
才會想說 乾脆保險不辦了 請保險不賠了
賠就賠7000算了
當初沒報警有2個原因
第一, 車上老老小小在等著出遊 ,怕耽誤他們的時間
第二, 約幾個月前,這台車的車主,我的公公,在自家門口有擦撞,
對方是鄰居,所以很好說話,雙方也都沒有大礙,
當時也是請保險公司去處理,後來也是都由我公公主動去詢問保險員有關處理的進度,
由於對方早就可以和解,但卻因為保險員的做事態度,導致拖很久才處理完畢,那時我有聽我公公抱怨,
才會想說弄保險搞不好要很久, 而想說乾脆自己和解比較快
沒想到,人有百百種,而且去辦出險時竟然發現,派來的保險員是同一個,
所以現在對方抱怨說,保險員都沒連絡,實在讓我很頭痛,
超想客訴的拉
唉~~只怪自己一念之差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