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1月25日的時候下了訂單買2010年 1.8 4D B規,約定的交車日期12月30日,但是過了幾天 業代打電話跟我說,12月底交不出車,要明年才有車,而且說因為是明年的車所以沒有政府補助,但是公司會補償1萬5千,我自己得在補貼1萬5千,有人有這樣的問題嗎?他這樣合理嗎?
嚴格來說,業代早就知道沒車可交了,但先騙你下訂,以免你去買別家的車子,然後等別家也大概沒車交的時候,再跟你說抱歉搶不到車,這時你就算想換買別廠牌的車也來不及了。這筆訂單就可以確定留在他們家。如果真的要搶這三萬元,去三菱看看,在10日以前還有機會,如果你真的喜歡nissan的車子,那業代多折給你1萬5也不無小補,就不用太傷心了。換個方向想,買明年度的車子也不錯,現在雖然搶到3萬元優惠,但一落地就多了一個年份,轉手時也是會有所折舊的。記得,如果要買明年度的車子,一定要要求是2010年出廠的,不要交那種12月底出廠的,業代這樣亂搞,這種要求不過份喔。
chu5955 wrote:這篇投一票....年份折舊差距一二十萬....政府輔助三萬與折舊來換算差很多,何況對方也負擔一萬五是很清楚的比較。 差一年哪有差到一二十萬的....中古車商會看行照、出廠年、月份的同樣年份也會比較月份的我orz了
我也是在11/24訂一台五門小藍當初談好一定可以交車若是時間不夠充促的話sales 會想辦法先在12/31 掛臨時牌整理後再1月份掛牌若真的有延遲的話 都算sales的我覺得賣我車的業務還不錯(我前後以及朋友和他買了四部車)所以他就很阿莎力的答應上星期她打電話告知我的小藍已經上線了一定可以在月底交車最高興的事我老婆和小兒子因為這部車是買給老婆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