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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初步處理完畢)我最大的錯誤...就是在事故後把車子拖回NISSAN原廠...


treean01 wrote:
小弟也是查詢一些法院判例,以及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事務所做諮詢之後,確定車子如此重大事故,維修後車輛價值大量減損的狀況下,可以跟肇事方要求維修費加上公會鑑定的車輛殘值


OK 了解

這樣"似乎"也是合理的, 事故不可逆 修車之外 無形中損失的車價差額也須賠償, 畢竟大多數人一台車頂多開7,8年 遲早是要賣車的, 雖然不是當下損失 但卻是會發生的


可這是現行法規未去探討的部分, 只看你遇到的法官怎麼認定




良心建議你, 賠償拿到 車暫時留著開吧! 車頭又沒事 車尾而已, 除非再遇大型車追撞 否則應該沒什麼差

至於兩安 沒ESP嘛 你買這台車前不就知道了



PS. 其他車廠 我不清楚, 但nissan 重大事故(大樑 後梁變形) 就不要進原廠了, 技術方面 我不予置評
可nissan保固有但書, 重大事故後 就喪失保固了 只剩當次維修更換的零件x個月保固
不僅整車保固沒了, 原廠還留紀錄 下個車主進廠就看得到資料了

treean01 wrote:
大家好!!!相信一...(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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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前幾年也有個福斯車主...

泡水後送原廠...

要求報價後才維修....

原廠卻擅自將整台車拆光...

事後報價90幾萬...

比新車還貴...

車主不想修...

原廠還要求拆解工資6萬多元...

那件事後來鬧大了...

好像福斯才願意放軟...

樓主可以考慮看看這個方法...

treean01 wrote:
我當然知道不可逆,只是工法造成的損失差異,如果我同意他們動工,也就是我願意全盤接受這些損失
今天我沒同意,消費者應該有權決定要不要修,以及去評估怎麼減少損失




這部分你搞錯對象了, 保險公司沒有勘車 同意出險的話 任何車廠是不可能動工的

車廠並沒有損毀你的車 反而是修復你的車 你又怎麼去跟車廠求償呢?


你應該要去質疑的是保險公司 怎可勘車後同意車廠動工(=承諾 完修後撥款, 車險都是完修後 憑發票撥款的)
又保險公司勘車時 怎麼沒找你




車廠是幫你維修, 並不是毀損 你要怎麼跟車廠求償?

維修就是這樣 有人付錢就動工, 如果因為不是車輛所有人授意 就因此被告毀損? 那外面修手機 修電器 修名牌包 都要看購買證明才敢修了

維修的方式 工法的不同 是保險公司同意 並授權的

你該針對的是保險公司 不是車廠
看完這麼人的討論與回覆,也真是長知識了

treean01 wrote:
大家好!!!相信一些...(恕刪)


其實你應該先把車修好
然後價差向肇事者去要
個人建議
怎麼不把事故後的鑑價損失,算在肇事者的身上,也就是附帶在民事賠償的上面

在安全考量上,我認為原廠維修的方式沒錯,但是原廠應該先照會車主該用什麼方式來維修或是恢復車輛
實際上,多半原廠的做法都會看出險的保險公司願意出多少額度來修理,這個部分也包含了肇事者有多少保險額度可以使用…

樓主的考量我是覺得有點複雜化了
原廠怎麼修,隨便他
反正車最後修好都要賣掉,你撞我,那我就把我車子因為事故而造成的二手價損失算在你頭上…
yo_oy wrote:
個人建議怎麼不把事...(恕刪)


也是個方法 但是就是要車廠維修完後 就鑑價賣車


而這有一個問題 如果樓主是用車禍前殘值31萬 去求償
ex. 1. 若修車後 賣得15萬 , 那求償16萬+代位求償17萬=33萬 甚至超過車禍前殘值 不合邏輯
如果上述成立, 那根本就是不管大小車禍 肇事者一律須賠超過車禍前殘值 完全不合邏輯
(等於又把修車的利潤灌到肇事者身上)


2.那如果是以車禍後的殘值計算 那樓主可求償 (18-賣得車價)萬


總之 樓主自己要去思考 至多拿回18萬而損失一台堪用的車, 畢竟自己的車 車況自己最清楚
這次只是車尾受損 修好後只有結構 安全疑慮, 引擎 變速箱 那些性能核心部分還是完好如初
但你拿18萬去二手車市上找的話 未必如此
看原廠這樣切,做好的成品完整度高,反而是外面修車廠
跟你說的方式其實也行只是做出來的結果可能沒那麼完整
先找消保官,不行就直接民事提告。
個人經驗
有保車體險的
費用由車體險負擔
就是由原廠全權處理

要這麼婆婆媽媽
建議把車拖回家自己修理

你去巷口吃碗陽春麵
還自己帶著食譜
要求老闆按照食譜的份量、步驟來煮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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