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大家的發文, 又發現了2個關鍵點1.有發票代表公司有收到錢, 即使非匯到公司帳戶 但公司一定是有收到錢才會開立2.如果這位是離職業代與公司內部同仁掛勾代為賣車,也就代表是公司內控有問題總而言之,這個營業所都有問題車子出廠及個個環節都明顯有漏洞 現在消費者沒拿到車也沒拿到錢才開始互踢皮球期待版主有最新消息 也希望早日把車或錢拿到手
所以建議各位要買新車的準車主,別用匯款方式繳納車款,最好到您開戶的銀行花個200手續費開銀行現金本票(抬頭先問經銷商名稱再告知行員,有抬頭外人無法兌現),交車驗完車後再交由經銷商會計核銷後就可牽車回家了,管他業務是正職或兼職都不怕被騙!
mar-ch wrote:如果代理買車的人,拿著車主的證件,去代理牽車呢?這樣公司有責任嗎? 有證件不代表獲得授權,所以很多公家機關的申請文件裡,都會有委託書~上法庭要攻防,車主的律師應該會主張要比照銀行內控,盜刻印章到銀行盜領,判例大多會是銀行內控問題,損失是銀行要負責。這件事是車商有收到錢(發票為證),但車主沒領到車。所以法律上的關鍵應該會落在車子交付的授權程序,舉證責任在車商,除非車商有法律上明確的授權認定,否則車主的贏面會高一點~
ch570117 wrote:有發票代表公司有收到...(恕刪) 你講的是公司之間的交易,這時是應收帳款。但是,一般車子的交易,車商對個人的交易,一定是收到錢才開發票,車商會接受個人的信用交易嗎?上法院說服的了法官嗎?恐怕車商還得提出更多文件證明,這發票是帶有應收帳款的行為。兩種狀況的發票不能對比~
ch570117 wrote:開發票是因為新車領牌...(恕刪) 你講的是領牌程序,為何領牌要發票?領牌的那一刻起,汽車的所有人已經是車主,監理所為了證明此交易已經屬實,所以需要發票。車商知道領牌起,法律上的所有人已經是車主(不再屬於車商),會不需要收到錢嗎?話說回來,樓主的發票是否代表車商已經收到錢?如果大家買車,都是給錢才會有發票,沒道理樓主買車可以欠錢就拿到發票。如果這案例裡,車商給車主這項優惠,車商得在法院上,說服法官這車主與眾不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