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事情如開版大所説的話那業代是太過份了不過看一下內容在某些部份描述上有避重就輕的感覺,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該業代還有繼續賣車要加強訓練,不要輕易掉入要以相對低的價格購買產品的消費者設下的圈套,説出不理性的話那些話一出口就算有在好的理由都會烙人把柄,必竟業代.代表公司那些話該説不該説要弄清楚PS:賣車不是混黑社會不至於把不雅語言常掛嘴邊
對他來講,只是利用上班時間來打發你,對你來講,付出的是額外的精力與時間,整個虧很大...法庭上講求的是證據...樓主現在只能多搜證,不然提告很容易敗訴~實在不想針對合約書的一事來放馬後炮,但這口氣我想沒人能嚥的下,一定要爭回來...
這是那一間營業所/業務人員的問題. 應該請裕隆日產總公司出面協調. 如果真的還想要買, 換一個營業所, 可以避免很多問題. 賣車的業務人員和房仲一樣, 來來去去, 四處流竄, 水準參差不齊. 不需要為了一個業代生氣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