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 wrote:如題雖然這次新仙草的...(恕刪) 丙跟乙差在於丙的對象只能是汽機車輛(有懸掛牌照)乙多了不明車損(有年度上限),腳踏車,無牌機車,柱子,被拾荒三輪車刮到!重要不重要看自己了!我是一直都保丙!
韓非子 wrote:丙跟乙差在於丙的對象(恕刪) 又是你這種謬論 自己被唬弄 然後來唬弄別人丙式車碰車, 法規規定 慢車也算車!!https://harryd1229.pixnet.net/blog/post/285713220在丙式車體險所理賠的車碰車中,所謂車輛的定義。保險條款裡頭本身並沒有對車輛有所定義,所我們得參考其他法條的解釋。公路法第2條規定分別定義了所謂車輛,是指汽車、電車、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而其中汽車,是指非依軌道或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電車則是,以架線供應電力之無軌電車,或依軌道行駛之地面電車。另外慢車,是指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以上人力或獸力行駛之車輛。所以從以上條文的定義,大家就可以知道,車輛是一個廣義的範圍,甚至包括慢車。所以不只是腳踏車、電動自行車屬於車輛,連現在馬路上你幾乎不會看到的牛車、馬車,也都算是車輛。因此跟這些車輛碰撞,都是屬於丙式車體險的理賠範圍。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media=print&pcode=K0040012&flno=69第 69 條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一、自行車:(一)腳踏自行車。(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在六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二、其他慢車:(一)人力行駛車輛:指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包含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行駛於指定路段之慢車。(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三輪車只要是 人力, 也算慢車!我實務經驗 丙式被無牌撞都成功出險兩次了, 只要員警有記載是何種車 那屬於慢車 都能出險, 誰跟你丙式有牌才能出險丙式的車碰車 對方車的定義 包含慢車! 只要有公正第三方紀錄(報警)或自家產險來做紀錄 都能出險!乙式主要是自撞非車輛單位也理賠車體險(撞牆 撞柱 撞電線杆 撞飛機<上次環東大道 計程車碰撞復興航空ATR>....)甲式連報警都不用, 乙式甲出 那是險專配合 實際沒事故卻造假資料出險很多險專會想框人 框說沒牌丙式不能出, 請自己法規法條研究透徹點 不要自己被唬了還不知道, 還變相 變成唬別人的幫手.我自己兩次 親戚一次, 一通電話過去 說不依約依法出險 就會申訴金管會 哪家產險公司 丙式被慢車撞 敢不出險的!?
如果用這個角度想其實車險都是多此一舉,買保險就是多一分保障有些人一買十年沒出過險,每年繳1-2萬給保險公司,那回過頭會想說這十年是不是都多此一舉保險用到一次就會回本,以備不時之需,況且真的發生事情時,保險公司還能幫你出面處理,根本不用多操心所以什麼車保什麼險都可以,主要是看自己可以的話當然是保乙式,等車輛開的熟了,小刮蹭不在意的時候,再來考慮丙式也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