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an01 wrote:
此外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的權限到哪,也完全的跟保險公司、律師確認過了,保險公司僅能就"維修"的部分跟肇事方求償,但不會影響車主求償"其他"損失的權益
代位求償 就是車輛財損的部分, 您另外還有體傷嗎? 沒有的話 哪來其他損失
賣車(殘值) 跟 修車 是兩碼事, 您一直要混為一談
如果您不修車 那肇事者就是賠您殘值, 您修車 他就是賠修車費
怎麼可能車修了 拿17萬 又去要什麼殘值價差?
那如果現在是修27萬+殘值價差5萬=32萬, 還大於非事故車殘值的31萬? 大哥 這不是幼稚園算數 隨便金額給你自己加 去求償的
很多人修車時 老想著殘值殘值, 甚至肇事者也是
就算修車費遠高於殘值(但低於新車價) 只要車主主張恢復原狀 不接受殘值買斷(報廢), 那維修費就是肇事者的責任
只要維修就不考慮殘值問題 這是車市的基本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