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在大陸工作, 感覺很多網友都沒把這點給考慮進去.
如果是在台灣上班的話, 有個心地善良的老闆, 可以讓你沒事請個假去跑調解委員會, 或是法院, 以現在的景氣來說
常請假的話, 如果老闆想裁員的話, 可能是個藉口吧
如果他人在大陸, 那就得找家人代為處理法律上的程序, 那家人是不是能夠意志這麼堅定, 時間這麼閒就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前面也有網友說過了, 『回復原狀』法律上並沒有規定一定要回原廠回復,而且法院也是會算折舊率的, 不是你覺得這東西要換新, 法官就會給你通通都換新的.
一旦走上法律的系統, 就不可能速戰速決, 勢必得自己掏腰包先把車子修好了再說. 總不能把車子廢在那邊幾個月吧?
所以我建議樓主, 法院這條路是最不得已的路, 以樓主的情況, 以能不上法院解決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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