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業代大概也不想幹了吧...老實說網路科技再繼續發展下去賣車也不需要業代了有新車發表就請記者做個報導,請小薛這樣的文字工作者做個專題放上01或其它論壇然後上官方網站預約試乘(厲害的還可以發簡訊給你號碼牌做控管)試乘滿意回家或現場網路下訂(售價當然不二價省了你還要從台北比到高雄去比那裡比較便宜)不滿意當然謝謝再連絡從頭到尾只會接觸試乘的協助人員跟錢和配件通通扯不上關係自然不會有那麼多奇奇怪怪的交易糾紛也不會有業代賣車賣到脫褲爛這種鳥事發生了(因為已經沒有業代了XD)
多年前買車,其中一項是要求要裝隔熱紙,於是業代就在訂購單寫下,前後檔及窗戶隔熱紙.....牽車那天是晚上,看了沒問題就開回家了,過了幾天,打開天窗時才發現,天窗沒有貼隔熱紙,於是跑去找業代,他的回應是,天窗不是窗戶,當初訂購單是寫前後檔及窗戶,沒有寫天窗喔!!所以沒有送天窗的,然後就開始說,天窗的隔熱不重要啦...等等,所以以後訂車要求貼隔熱紙,難道要寫前左窗、前右窗、後左窗、後右窗和天窗要貼隔熱紙....哀。雖然沒多少錢,但是那是奇檬子的問題呀!!!Marchelli wrote:看完內容我覺得大大你...(恕刪)
如果你說的都是事實不用擔心他告你毀謗,先投"消保官"說他契約不實口頭答應也算是契約成立,外加業務員口出穢言,逼總公司15日內絕對要跟你達成協議!!至於他問候你媽媽一個字要求個20萬沒錄音檔應該也是OK再來就看法官怎麼判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