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主張原廠配備為何違法?....
我個人見解是..原廠有兩種..(不是斯斯..)(誤)
第一種"原廠"配備是在生產線組裝時就已經裝上去的..例如安全氣囊..煞車..卡鉗..避震器..輪胎..
第二種"原廠"配備是車子下了產線有買主下訂之後"驗車"完才裝的..例如多媒體、行車記錄器、迎賓踏板..倒車顯影等等..
我想就版主的案例來看..應該屬於後者..這個後保桿燈是在版主買車下訂之後"新增"的配備..
換句話說就是驗車完之後才裝的..這當然屬於違法..這跟civic的菊花燈意思一樣..
再打個比方..
就我的車來說..我車子在生產線就有配備HID..所以在我下訂時..驗車行照上會註明HID..
如果我今天的車款是在生產時就沒有HID的..縱使我裝了原廠賣的HID也不會變成合法..
這樣很清楚了吧..有料號不見得就是生產線上面一定會有的零件..也不見得就是正原廠
的零件..那有可能是另外的選購件..有料號只是原廠他們自己建檔找料方便而已..
大家別誤會了..
所以建議版主還是去拆掉它..因為你等於"加"裝了不合法的燈..菊花燈會被檢舉..
你也會被檢舉..
另外..再換一個角度想..如果這個燈(菊花燈亦同)是一開始就是合法的..那何必要你們
在花那幾千塊去裝..列為標配不就好了..產線就組裝上去..不是更方便?那是因為不合法令..
所以原廠才不會裝那個東西上去..既然是違法裝上去..原廠驗車不會過..車子要賣給鬼嗎?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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