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月12號訂車詢問業代三次昨天才告知交車會開發票,但我買領牌車需重新領牌。業代說獎金拿到車牌就繳銷,害我本只要繳行照200變成車牌規費2000多,合約書左上再還用紅字寫(此車已掛牌)業代說區分用了。請問各位買領牌車的先前,你們是用過戶或重新領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