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bielinda wrote:最近 大陸車廠斷軸事...(恕刪) 因為當地生產...品管不見得足夠...目前在對岸 台灣的副廠零件去 那邊還可以很好賣 就知道原因了我出貨到對岸 也看過 對岸有人仿我的 麥頭...站在這次事件 我倒是希望版主可以成為成功案例...這樣同樣是車主來說 也有幫助千萬別到最後被說服 保密條款之類的
一、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之1之第1項第1款第2目規定略以「汽車底盤懸吊系統設備之支臂、三角架與連桿機構,係屬不得變更之項目之一另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及相關規定,有關懸吊系統之避震器變更檢驗標準及證件:1.車主身分證正本2.印章3.行車執照4.有效期限滿30天以上強制汽車保險證5.合法汽車修理業之營利事業登記證、6.統一發票(註明:車號及品名避震器【不含支臂、三角架與連桿機構之變更】等字樣)、7.變更後不得超過原核定車身高度、8.排氣管不得突出車身兩側,其最低點與地面距離不得少於10公分、9.輪胎符合原登錄規格,並將車駛至本站經登檢合格後,始可辦理變更登記。真的有人會去做這些事情嗎?? 我承認我之前改備適登跟YELLOW的時候 根本沒有申請 來源...GOOGLE
kwan Chen wrote:怎跟保固貼紙有關呢 ...(恕刪) 我就說了吧! 這車有改避震造成底盤結構扭曲,也造成了原廠零件不正常的作用!你現在改避震要較原廠給你保固傳動軸是不可能的......就跟手機刷機一樣意思!刷了機手機就不給你保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