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ker633 wrote:
老早??20年前的中...(恕刪)
其實只要是四輪就可以上路啊~
還是很狐疑,日系廠商為什麼都不考慮引進所謂的輕自動車(K-car)?
總有人要先試試看吧....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十九條
下列人員、車輛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
一、行人。
二、部隊行軍或演習。
三、慢車。
四、機器腳踏車。
五、三輪汽車或馬達三輪車。
六、農耕機。
七、非屬汽車範圍之動力機械。
八、拖有非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故障之車輛。
順便PO一張在大陸看到的三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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