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其他同樣是TEANA的車主們是否跟我一樣,我比較喜歡舊款的屁股耶~~~不過我的TEANA真的很好開,新款的出來後我應該會去試乘3.5的車型,因為新款的2.5跟其他國產車的競爭性,不用看就知道沒得爭,要我買2.5付3.0的稅金,我寧願直上3.5的車型~~~
我覺得台灣要每500cc一個稅制會較好……不然……有些車都不用賣了…日本已不會像早期那樣再為了稅制再生一顆給你了…全世界怎樣,你就得怎樣…且現在很少1.6或根本沒有2.1、2.6、3.1…的車吧…也不會有買1.6在哭要付2.0的稅金或買2.1在哭要付2.5稅金的問題存…買2.2或2.7應該就不至於在哭要付2.5或3.0的稅金了吧…
哥吉拉7204 wrote:我覺得台灣要每500...(恕刪) 直接以油耗課稅不是更好?讓車商想辦法推出省油的車款...就算是買了台3.5的, 但油耗卻比美2.0...對環境好, 對養車的人也好....
那裝舊的引擎被念 裝新的引擎也被說不好 那這樣好了 買車不要附引擎 然後選配這樣好不好 從1.5到6.0通通都用選配的車商也有他的考量阿 在如果台灣每台車都2.5 那是不是都不要開車 買車網路在這樣講下去 說不定連V62.5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