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門公司每年都會請交通隊隊長來幫我們上課 最近剛上完 所以應該還蠻有參考價值得
首先 車禍如果沒有當場報案 是可以事後報案的 (不過實際可以相隔多久 沒有研究)
事後報案的話 警方一樣會跟你約時間到現場是做說明
車禍發生時 就是兩方都有責任 在依路權等來劃分誰的責任較多而已~~~
基本上因為妳們有去醫院看她 所以不會有肇逃問題~~
7000元的事情 如果上協調會 已經可以當作部分賠償了
至於她要求所得部分 如果他拿不出薪資證明 其實很難要的到 大概頂多就是意思一下
既然是打零工 一天兩千可以合理懷疑是否有灌水 且打零工不見得每天都會有工作做對吧
(其實我真的覺得 打零工有這麼好賺嗎?? 連我都有點想轉行了)
不過想必有人指點過她 可以要求所得損失 還有因生活不便而多產生的開銷這部分
覺得還好 大概是是機車復原 醫藥費
所得部分 提的出單據為準
下面有其他大大說到內傷問題
就算是如此 也是以診斷證明為依據 否則就是空口白話~~~~
若是事後還有因車禍之後遺症就醫的話 醫院都是調的到資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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