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隻女 wrote:
這個狀況店家給2千...(恕刪)
就服務業角度來看,被客訴當然要處理掉啊。如果事主沒有客訴,是不是就當沒事了?
2000只是一種補償,你說有沒有必要?我認為這是車行業務自己提出來的,沒有存在必要與否的問題。而是業務的處理方式就是這樣,花錢消災...
可是主要問題出在業務的態度反覆,一下車賣出去了、一下車又沒賣出去了?一下要訂金才能保留,一下又變成保留一天,最後再加一天

再來事主打算談價,雖表明希望殺個一萬,但也表示可以談。當然決定權是在業務,事主也沒有強迫業務!
我想聰明一點的業務在這邊早就願意談了,等你到現場,車況OK價格都好談。
還說啥虧錢的生意不會做?這不就表明沒客訴的話連補償都不可能?
上面幾樓也有板友說銷售手法千百種,只能說這些業務這種方法不適合事主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