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nemalo wrote:業代該不會轉賣發票給其他有需要的公司行號...(恕刪) 會不會想太多,車子領個人,發票就只能開個人。假如是賣給公司。公司賣出也一定要開發票。開太多太少也會查。你以為國稅局這麼好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