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96 wrote:匯款都進業務給我的戶...(恕刪) 法律規定,「刑事」案件證人一定要出庭。民事庭可以不去,但是刑事庭一定得去。這個真的無解,你只能吞下去。你給業務錢用銀行轉帳,銀行一定拿的出資料。法官一定會問「為什麼gd96要送錢給你?」業務要自己跟法官解釋。業務賴不掉,不用怕。但是交付現金就真的無解,業務可以說謊,說你還沒付清。那你收據還是找一找,翻出來看。如果連收據都沒有,那就沒轍。
這應該是業代自己動手腳但我覺得奇怪的事是車款末清怎麼可能讓你領牌拿車這有違公司程序除非業代利用貸款與現金交車的漏洞如果真是如此最好把付款資料全找出來並配合出庭讓此事成為公司內部管理問題而非業代與你的私人問題否則可能會車財兩失車被公司收走錢你跟業代在法庭上談因為合約上有註明付款方式是匯入公司帳戶而非交給業代在法律上公司是可以直接拿車走人要車主出庭算是幫你要回車款
這是汽車公司和業務的帳搞不清,你的車既然已領牌而且開走了,就代表已經完成買賣程序。車子不用擔心不會被拉回去,另外這種事其實在汽車界偶爾會發生,大部份都是汽車公司內部的人沒有照規定走才會產生漏洞,只是會麻煩一些車主,只要當時的資料如訂單,發票....等有留下來,基本上沒事。
gd96 wrote:其實這件事, 我是沒...(恕刪) 當初買車都是直接匯款給他們公司帳號然後當初訂金、跟頭款(現金)都是跟直接給公司會計再開收據出來 業務是完全碰不到錢的連最後尾款也是直接給會計因為公司沒有收到錢 頭款 是不能簽約的沒有收到尾款 是不能交車的所以這應該是 他們公司跟業務之間的問題弄到你這裡是真的很扯然後 我沒記錯的話 汽車銷售業務 都要對公司簽本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