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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居然還要出庭作證

gd96 wrote:
匯款都進業務給我的戶...(恕刪)

法律規定,「刑事」案件證人一定要出庭。
民事庭可以不去,但是刑事庭一定得去。

這個真的無解,你只能吞下去。


你給業務錢用銀行轉帳,銀行一定拿的出資料。
法官一定會問

「為什麼gd96要送錢給你?」

業務要自己跟法官解釋。業務賴不掉,不用怕。
但是交付現金就真的無解,業務可以說謊,說你還沒付清。

那你收據還是找一找,翻出來看。
如果連收據都沒有,那就沒轍。
這應該是業代自己動手腳
但我覺得奇怪的事是
車款末清
怎麼可能讓你領牌拿車
這有違公司程序
除非業代利用貸款與現金交車的漏洞
如果真是如此
最好把付款資料全找出來並配合出庭
讓此事成為公司內部管理問題
而非業代與你的私人問題
否則可能會車財兩失
車被公司收走

你跟業代在法庭上談
因為合約上有註明付款方式是匯入公司帳戶
而非交給業代
在法律上
公司是可以直接拿車走人
要車主出庭算是幫你要回車款
好奇一問

一定要出庭作證!?

印象中應該也可以具名出示文件由車廠交給法官就好了吧

另外車廠希望你出庭, 你也可以跟他主張要求車馬費

這不過分吧
買車除了最怕交車有問題,在來應該就是遇到問題業務吧
車主有辦法提告嗎?
買車碰到這種事, 該說什麼呢? 錢也付給車廠的人, 車廠的發票也拿到了, 結果還要出庭作證.....
這是汽車公司和業務的帳搞不清,你的車既然已領牌而且開走了,就代表已經完成買賣程序。車子不用擔心不會被拉回去,另外這種事其實在汽車界偶爾會發生,大部份都是汽車公司內部的人沒有照規定走才會產生漏洞,只是會麻煩一些車主,只要當時的資料如訂單,發票....等有留下來,基本上沒事。

gd96 wrote:
其實這件事, 我是沒...(恕刪)


可以試試看去蘋果爆料,應該是可以的!
祝樓主平反,不用再替業務擦爛屁股
gd96 wrote:
去年到新生廠(版規規...(恕刪)


息怒阿~維護好自己的權利
其實主要是那個業代的問題,車廠也不想遇到這種事啦!

剛好就被樓主遇到
買車的時後還是要小心點
看來樓主當初應該就是要買便宜吧!?背離普遍行情的結果就是這樣。

假如樓主沒買到特別便宜,那我只能說算你倒霉,因為你那窗口就是有便宜保證的。

gd96 wrote:
其實這件事, 我是沒...(恕刪)


當初買車都是直接匯款給他們公司帳號

然後當初訂金、跟頭款(現金)都是跟直接給公司會計

再開收據出來 業務是完全碰不到錢的

連最後尾款也是直接給會計

因為公司沒有收到錢 頭款 是不能簽約的

沒有收到尾款 是不能交車的

所以這應該是 他們公司跟業務之間的問題

弄到你這裡是真的很扯

然後 我沒記錯的話 汽車銷售業務 都要對公司簽本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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