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搞不懂你呀 wrote:
會嗎?你我生來都沒穿衣服,只不過是需求所以進化至此,你在天冷外出會穿短衣褲出門嗎?當然不會,東西是因時因地因人而不同,
會這麼說是覺得你比喻的是不對等的東西,
照你的標準,如果房子連家俱.家電都是動到原來設計,
那冒昧請問你現在是坐在地上嗎??那你的電腦是太陽能嗎??
小弟覺得真的這是一個很奇怪的比喻,沒其他惡意~~
如果您比喻個機車或自行車我也許不會覺得那麼奇怪了~~~
Eigen wrote:
一、車輛出廠之後 ,車主要做任何的改裝,車廠管不著,因此就車廠而言,只能保固原廠出廠的狀況。
Eigen wrote:
三、這類火災,幾乎都是後加裝的設備所導致......
Eigen wrote:
四、起火點,你的照片拍太差,我看不出來......
Eigen wrote:
所以你要有心理準備
Jason Sung wrote:
點我認同,但是今天這個案例我已經明白陳述,業代在交車給第一手車主的時候,明確記載了所"選配"的配備,其中包括了"可能的起火源因"~頭枕螢幕。...(恕刪)
GOLF 1.8T wrote:
老實說很多消費者喜歡...(恕刪)
Jason Sung wrote:
起火燃燒的位置不是在車子內裝的表面,而是在杯架後方,非一般正常使用可觸及的位置
Jason Sung wrote:
我是第二任車主,個人從未進行改裝,車子出廠是在裕隆汽車的經銷商,裕信汽車土城營業所,由丁姓業代所售出。契約書上記載著該車配有DVD、GPS、數位電視以及兩個頭枕螢幕(均為是勾選式的,非另行手寫)
Jason Sung wrote:
所以當事件發生後,直覺的會去找所謂的裕隆原廠,但是到目前為止,裕隆公司並沒有以妥善的SOP處理(如果有SOP的話),內部人員進行勘驗破壞事證在先,之後甚至不願意出面幫消費者進行協調,並且以消極的態度不配合協商,或者不提供相關的資料,所有的對應都以”經銷商”以及"業代"的私下行為,非原廠認可的改裝不在保固範圍內為理由,請消費者”自行處理”,試問這樣合理嗎?公平嗎?
再者,我曾經親口詢問翁基華專員,如果今天不是我處理的尚稱得宜,在最快的時間將火勢撲滅,而有人(包括我本身還有家人、小孩以及可能的無辜第三者)因此而受到傷害的時候,裕隆汽車公司還是以相同的態度處理這件事嗎?
Jason Sung wrote:
業代交車的時候,私下找民間的合作廠商幫忙安裝配備,以降低成本再出售給消費者,這樣的業界文化,其實早已不是秘密,幾乎所有的購車車主都有過類似的經驗,但是又有多少人知道一旦發生類似的火災事件時,所謂的原廠他們是會拒絕保固,而將責任移轉給"經銷商"、"業代"以及"消費者"身上的。
liga1108 wrote:
1.起火點靠近於最下端那一陀電線,所以跟改裝後螢幕絕對有關(請再檢查看看那一陀電線裡有啥...訊號轉換器?后座螢幕電源接線?DTV?DTV電源線)
liga1108 wrote:
2.這件事情和裕隆一點關係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