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跑一次是免不了了但是這次去法院可否跟法官陳訴因為經濟關係可以提供充足事證但若需要再出庭, 要求原告提供充足的補償金以彌補不能上班的經濟損失把薪資跟交通費用附上, 這樣就可以換算你出庭一次要多少費用這樣看能否減免日後出庭
樓主大大:您說車廠兩次說法不一,可否再說明一下,縱觀內容答案好像呼之欲出.....您確定有將款項匯給車廠或開立禁背的支票?交給業代?所以車廠先讓您交車?這樣您就更加有說明的必要阿?去吧!跑一趟法院對大大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