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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失望的Nissan,購車消費糾紛互踢皮球無人理】

持續關注。。。。。
新閸上已經發生一件了,再來是版主的...共2件了!真不曉得這樣公司還不得不處理嗎?
以這種方式面對消費者,真的令人失望。
從版主的最後一封留言顯示了許多的無奈,所謂的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就是如此吧,有了太多的關注是否也意謂了公司給予的壓力?!
如果說公司、版主、業代都有疏忽,最大的受害者仍是版主>公司,畢竟版主錢付了,在公司端雖然車子也點交了,但是卻在內控端出了問題,我記得我當初買Nissan的車子,牽車不久後也立即有客服打來詢問滿意度評價耶。
期待後續有好結果!
不知道這件事的狀況,現在如何?

如果車商一直不處理,請律師又要花錢,乾脆去警察局報案,直接告車商詐欺,逼他們出面解決(以刑逼民),告的對象是購車合約上蓋章的賣方。雖然最後詐欺不一定會成立,但這是公訴罪,檢警會去調查,對車商會有一定的壓力。

刑法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建議趕快找到新聞報的那位先生, 一同提告, 這樣勝算應該會高一點, 還有趕快找律師研擬對策, 對方一定有一堆律師在研擬各種狀態抓漏洞, 自己保有的證據也盡量不要公開, 不要給對方有機會想辦法規避

喬治奇摩 wrote:
不知道這件事的狀況,...(恕刪)


假如我是樓主,我也是直接告車廠
因為那是你和你代理人之間的事,不是我的事!!
講難聽一點,是不是你nissan在詐騙我的錢? 這些推託之詞,麻煩去跟法官說!!!
基本上,那個某高層說樓主是詐騙的一方,樓主就要直接告了
我最近也買了裕隆livina
不過下台不會是裕隆。除非是日本日產
裕隆日產不會再買單
今天致電營業所及總公司要調訂單&交車確認聯

公司以進入訴訟程序不願提供,待法官面前再提供


據了解,目前營業所相關主管已遭解雇、調職了

如果公司認為自己沒問題,為什麼要對相關人員做出處分呢?!


另外,要非常感謝很多熱心的網友私訊給我,提供了很多的建議跟幫忙,真的很謝謝你們!
已進入訴訟程序,意思是樓主已經提出訴訟了?還是車商仍在誆您
希望樓主可以早日解決此事
是要找車廠賠比較好

因為我覺得這位無良業代,找到了應該也賠不出來,就交給車廠去討賠償
我愛就是愛 Canon 相機, 坐騎- T2 小折車@台灣, Dahon Mu P24 伴我回台工作
看得出來,車商擺爛,經銷商也擺爛...
當初買車 有透過"團購模式"跟這位業務報價過

因在北部 報價也沒差太多 就此作罷

之後就也是在南部經銷買車~

不過整件事情看下來 再怎樣都付完錢 也應交車

處理時間也超過那麼久 也不合常理

這事件 怪的離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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