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96 wrote:去年到新生廠(版規規...(恕刪) 看到了 又再一次血淋淋的案例.....其實,樓主也不用特別擔心,只要單據/憑證都有保留,是沒有問題!!純粹是 業務與車廠的訴訟不過 對於您的證人出庭義務所衍生的損失,可與律師詢問看看 是否能請求補償!!!
這怎麼看都像是車廠為了打贏官司拖你下水有錢賺時便是娘沒錢賺時就動詞什麼母親的作風還真讓人了解裕隆集團的企業文化就是這麼有侵略性呢不過 是對他的客戶就是了請樓主搞大讓牠上媒體吧小弟都是先打去總公司查帳號後才匯錢付錢我是不相信業代那張名片 因為聽過有造假的
給你加個讚~我也認同你的說法 , 如果能有同理心換個角度想, 或許心裡就能釋懷錢要匯公司帳戶, 所謂公司帳戶就是抬頭一定是公司的帳戶, 這可不是業務隨便拿個帳戶給你就可以的!給現金至少要有公司的發票或收據吧, 當然也都是要公司開出來的不是嗎?這樣為何會有糾紛?就請這一天假,不需氣成這樣吧aron.yang wrote:這不是單純買個車,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