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不適用已於1/19正式實施了喔,請參考: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49655&ctNode=657&mp=1但生效是看所謂的「領牌日」若擔心可註明「以上車價不含貨物稅減免3萬補助」廠商應該要自動由售價降給你不需舊車報廢
阪崎良 wrote:19日公佈21日實施...(恕刪) 議價的時候就先確定折扣幾萬之後 在提說減掉貨物稅三萬如果業務直接說折幾萬的話 要確定是否包含貨物稅在內的三萬應該是直接從車價折抵我還問到有說什麼到時後稅務機關會寄退稅單給你那應該是不對的是直接從車價折抵假設車價訂價60萬 折抵五萬 貨物稅是三萬 這樣的話你只要以52萬買到該車但這只是單純車價給你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