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子出廠在召回區間內,但原廠跟你說你的車於組裝時已用新零件,所以不需召回更換,各位網友們,是你的話,你會堅持更換召回的新零件嗎?
小弟的車是2011年三月領牌的車,因看到召回訊息,雖然一直沒收到正式召回的掛號信,但想說6萬要到了,因此10月份時先在網路登記了預約保養,之後打電話到0800去確認是否具備召回的資格,0800的小姐也說OK了,同時保養廠打來確認預保時,也登記了要進行召回的作業。
後來,進行保養時,接待人員拿了份文寫到召回區間最晚至2011/02,說我的車不在召回區間內,同時技師也跟我說,我的車是用新零件裝的,並指給我看,所以不需進行召回,因當下我忘了官網上的召回區間,所以也不表意見,保養結束後就離開了。
回家後覺得不對,再次上網確認了召回的車至2011/04,因此便在保養廠回電關心時,抱怨了此事,電話中小姐也跟我確認會請技師長跟我回電確認。
過了一個多月,都沒接到任何的電話,我就再打了次0800,電話中,小姐跟我說我的引擎號碼不在此次的召回名單內跟其他一些理由,我說,你們說的我可以接受,但請給我一個正式信息,文,簡訊都可以,以確認彼此的責任,但未得到確認; 之後,換保養廠的技師長跟我聯絡,一樣的狀況,我也提了請給我一個正式的信息,但技師長說他們是沒這樣的慣例,我請他去向上頭請示,3天了,還是沒得到確認。
所以,各位網友會堅持要換新零件嗎?還是,只要不換,就視同未完成召回,日後那個部份或相關零件有問題,就歸給原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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