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21209 至桃園某營業所恰談購車,所長表示因年底車趕快簽約才有比較大的優惠,我基於信任就先行簽約,想不到隔2天就出現了隔熱紙方面的爭議,因洽談的過程很不順利,我便要求退訂
當我親自到營業所要求退訂時,他們表示車子已經訂了就不能退(尚未領牌),不只訂金2萬不能退也甚至退訂單也不能寫,我沒有要求訂金要全額退還,只是要求寫退訂單先跑流程,他們居然也都不同意;因業代有表示待1月他就會讓我全額退訂,我才先行離開
期間我不斷詢求0800客服的協助,客服僅不斷重複說退訂的事他們只能交給營業所處理,要我自己跟營業所談,我要求客服轉接長官向我說明連退訂單都不能填寫的正當性,客服卻直接線上轉到營業所給所長,如果我跟營業所可以有共識我還需要打客服嗎?
目前已經請求消基會協助了,但對方也只有回函給消基會卻仍沒主動與我聯繫,業代說1月就可以退訂果然也只是幌子,這樣的事情發生實在已經打擾我的生活,第一次購車的我也只能安慰自己學一次經驗,提醒大家一切細節都要在訂單寫明,以免發生類似情況,這段期間感謝台北某營業所大哥及板上大大熱心幫忙並提供建議!
因為我到營業所當天即簽約,沒有得到3日審約期的權益,爬文發現消保官好像有函釋說明這樣的情況消費者可以主張審約期權益並要求退訂,不過對法律不是很懂,不曉得正確與否,可否有大大能夠解答?
看板上好像也有大大遇到類似問題,可否提供建議及後續處理結果?
請各位幫忙了!不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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