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撞事故與烤漆的相關問題

今天小弟早上大概沒睡飽,巷子裡會車結果不小心擦撞到路旁的車。
車主剛好在旁邊,我正打電話請保險公司來現場處理的時候,他看了一下他的車和我的車說他趕時間就算了。
也沒有留下小弟的聯絡資料就走了,我因為趕著上班而且責任在我,就沒有打給警察處理就離開。

主要是想請教各位先進處理方式和烤漆的問題。
小弟看了一下應該有四塊要弄:右後保桿(圖一)、右後葉子板(圖二)、側裙&右後車門(圖三)
車子大概一年半左右,目前在考慮是否要回原廠處理,或是找網路推薦的店家做局部烤漆就好?

另外朋友說那位車主會不會事後去報警說我肇事逃逸,我想說當時我有打電話給保險公司,他們應該會有通聯記錄。
而且巷子裡面有監視器,可以看到小弟停車打電話,大約五分鐘之後才離開。這樣應該不至於會問題吧?

以上問題還請各位先進指教,謝謝!


擦撞事故與烤漆的相關問題
擦撞事故與烤漆的相關問題
擦撞事故與烤漆的相關問題
2011-09-29 12:49 發佈
比較保險的話 我覺得還是寫各簡單的和解字條

不過人家趕時間也沒跟你要錢或留資料的話

我想應該也不至於事後捅你~

畢竟這只有財損的部分,事後捅你也沒有意義

烤漆的話 我覺得找外面烤一下就好了

原廠真的不會比較好, 但是絕對比較貴
如果沒記錯,
所謂的肇事逃逸,
是要在有人傷亡的情況下才成立的,
而且是屬於刑事的部分,
至於單純的財損,
好像就只有牽扯到民事,
並不算所謂的肇事逃逸,
這部分還請強者多做補充!
小弟了解,感謝解答,還希望那位車主大人有大量。

另外如果去外面的烤漆廠做的話,會影響保固或是有其他要注意的地方嗎?
這方面小弟真的不是很懂,還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教,謝謝!

飯可亂吃,話別亂說...請GOOGLE一下...謝謝!

肇事逃逸之定義,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如下: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第一項及前項肇事逃逸案件,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不到場說明,或不提供汽車駕駛人相關資料者,吊扣該汽車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以上來自
http://www.ptpolice.gov.tw/Talk_Detail.aspx?ID=527&page=1&sClassID=0&sType=0&sTitle=%E9%97%9C%E9%8D%B5%E5%AD%97


killerx wrote:
如果沒記錯,所謂的肇...(恕刪)
感謝指正,
我也只是說印象中,
並不是十分篤定,
另外找了三個資料供樓主參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肇事逃逸的定義
無人受傷算肇事逃逸嗎?
不過我說的也不算完全錯啦,
簡單來說,
無人傷亡時就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理(如果有報案+有證據),
但並非刑法所謂的"肇事逃逸",
有人受傷時才會依"肇事逃逸"的原則處理,
此時就會牽涉到刑法的部分。

twrre wrote:
今天小弟早上大概沒睡...(恕刪)


鈑金部份看不出有凹陷.先給汽車美容的店用看看把上面的車漆除掉看有沒有傷到底漆.如果沒有一切好辦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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