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務正業 wrote:
看到那張大石頭的放置...(恕刪)
在此先感謝各位大大提出從第三方客觀角度的看法與建議,不論是於法、於理、於情。
在此都相當感謝與感激!!
當初里長居中協調中,也有是巷內全住戶共同跟他購買餘地,但還是失敗>.<
而他最初的訴求要巷內提供他離他家最近的停車空間,但是巷內每戶人家都有車,
試問有誰願意犧牲提供!
並不是我們巷內全住戶對不起他,而是他在背後捅人一把一把刀,他對巷內人家能檢舉都檢舉了!!
為此光我家,為了他的檢舉還要跑行政機關及稅捐機關、建築事務所、地政事務所等...,
在我主觀的認知,我實不知哪裡對不起他。
去年有住戶不小心擦撞到他的機車,此住戶的車還是97還是99年的中型房車Lancer,不想鬧大,
自己掏腰賠他幾千塊,試問這樣真的合法合理合情嗎><??
而在下從第一次被老阿伯擋車時,到這次的事件,會錄影存證,都是想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
也許從我這邊出的錄影有失公平,但此證據是具有證據能力,
至於證據的證明力就由法官的自由心證決定了。
真的相當感謝各位大大的指教,實在讓我受益良多!!真的充滿感激的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