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KIMO wrote:SD不能拆,所以廠商...(恕刪) 這樣好阿!!!版主你能證明你的后視鏡沒有任何碰撞嗎? 那請問你一下你的外殼的痕跡是如何來的??你回答重點就好不想聽你解釋一堆.....如果你的殼外表沒明顯擦傷原X一定會幫你出保固的= =a
乂OPC乂 wrote:這樣好阿!!!版主你...(恕刪) 以你的邏輯,不就是有擦傷所以後照鏡就會壞了?真是簡單的推論。如果這樣簡單,把後照鏡用厚的塑膠膜包一包,以後廠商看不到擦傷痕跡就沒話說嗎?只怕又用一推阿薩布魯的理由。事情可以把高度提高來看,不要只侷膩在外殼,那個根本不是重點,重點是廠商的標準是甚麼?既無法證明自己的產品沒問題,只能用外觀來胡謅一番。如果廠商要說外殼擦傷=電動後視鏡會壞掉,那請告訴大家,再怎樣的撞擊力下,會產生怎樣的毀損?會導致電動後視鏡掛掉?還是看到黑影就開槍,只有要擦傷一律不賠?今天我的例子還沒造成電動後視鏡掛掉,反推回來,這樣的擦傷根本不足以構成電動後視鏡掛掉的原因,下次有如我這樣擦傷的朋友,就可接反駁三菱了!
YAHOOKIMO wrote:今天去匯豐嘉義廠保養...(恕刪) 小弟我的運氣可能好一點..之前也發生跟樓主相同的狀況,回匯豐..技師也回答外觀有損傷不一定可以出保固..不過我有先行告知..曾經被機車擦撞過(外觀有擦傷)但當時並未發生異常,事隔1年多才開始出現收合不完全或無法收合的現象~~請技師確實認問題並幫忙爭取看看..(其實我也不大敢要求一定要保固啦~~畢竟有經過人為破壞)..結果..技師回覆:因為照後鏡外觀已有損傷無法出保更換之外,其他相關損害零件均換新..待料一天之後~就回廠搞定了..一毛錢都沒花。我是outlander車主~
有擦傷痕跡就是有出事過,不管是大擦撞或小擦撞,誰知道你是什麼狀況下出事的,話是隨便人說的,如果你後照鏡去撞到電線桿,你也可以說是被小貓抓傷的,誰相信.....但是有擦傷痕跡,而且是收放有問題,當然無論是哪間廠商,一律都判定為是自己人為因素了,怎麼還要凹呢???如果今天你換成開H或T或N牌的,這樣的擦傷,然後在去說要出保固,你去原廠申訴看看,也得到同樣的回覆,那你是不是也說T或H或N牌的的車商也是這付得幸了....自己弄的傷就不要想凹人家了..........
YAHOOKIMO wrote:很多問號,看起來不過是你個人的推論。不是開30或客戶,但是看起來頗像是30的員工,委託代工就可以免除自己是車商的責任嗎?賣場那麼多委託製造的食品,吃了出問題,消費者是找品牌公司還是製造商?可以多想想? 我有說免除車商的責任嗎?協力廠商本來就有關係的阿,但是問題是在於你的擦傷,擦傷,擦傷,擦傷,擦傷懂嗎.說我是30的員工,抹黑很大,這和食品又有關係了,你怎麼不拿一下,你的擦傷後照鏡和一台新買自己擦傷外殼的筆電比呢?叫筆電公司賠一你台新的外殼阿,好笑.............
粉好笑的理論...so, 那是說有人保固期內引擎蓋擦傷了!~若剛好引擎機件出包!~ 那... 就可以直接判定此與該擦傷有關~so...她們跟妳說:無法保固, 請自己想辦法或全自費搞定~~然後妳就會乖乖吞下企就對了...~~~!@#$%!@#$%^&*(...此問題的重點在中華的消費者重視的心態根本不夠!~ 有時令無法吞忍的有志者, 不得不爭罷了!此類的情事的積累, 也可能一步步把怠惰的中華心態給稍稍拉起或以後能夠有所長進!如此長遠下來對所有的不管中華車主或以後的準車主來說, 都會是件好事!這樣要把樓大胡亂批個狗血淋頭???豈不是好笑得有點軌異!~~~erndyr wrote:說我是30的員工,抹...(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