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itire wrote:這個是不是所謂的用出...(恕刪) 不是出險...是利用有優惠套餐的時候.業代先購買零件..但會用到一般車主的名義..所以查維修紀錄時.就會有靈異事件..業代應該打一聲招呼才對..
本人(ooo)於98年10月29日於台北縣中和市中山路二段349號(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像業代(ooo)購買汽車一輛、於2月7日上網預約汽車維修、意外發現、1.業代偽造車輛進場記錄、如里程數2.並以該車名義申請配備給業代使用(完全沒告知本人且非本人所使用且未得車主簽名)於99年2月12日至台北縣中和市中山路二段349號(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與所長及業代討論其事宜、不能達成共識、卻於晚間上網再次查詢竟然又變造其維修內容、實在不夠尊重消費者、且是否涉及刑法上偽造私文書及危害個人資料保護法、煩請告知本人透過網路平台告知消費者有此一事情、許多消費者上網查詢後也發現業代偽造、煩請查證不透過蘋果或其他管道了、決定直接上消基會了、走法律途徑囉、、、至於錯字嘛、因為我很生氣啦、、哈哈 、、拍謝會改進、太生氣啦、幸好我都有拍照存證請大家看看業代與我的交談以示公平、、http://www.coltplus.tw/viewthread.php?tid=7154&extra=page%3D1機會是給懂得反省之人錯的當下立刻道歉或許能得到更多的掌聲、一昧的犯錯祇會得到唾棄
買小可之前也去了那個家族參考一下,個人覺得一堆專門在攪豬屎LDS的內容太多了,感覺無聊追捧的味道濃厚,所以買車的時候還是親自到處多跑了幾家營業所作比較,自己是沒有找嚴選業代買車,但是買車的過程感覺還算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