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gen wrote:
定型化企約,三天全退...(恕刪)
當場(日)簽約的可以主張不成立吧?!
除非當天把合約拿回去審視3日後的,就符合定型化契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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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享七天鑑賞期
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邱惠美說,交付定金及簽約是契約生效要件,但因購買汽車是在看到汽車實體後的購買行為,法律上不享有七天鑑賞期內可以無條件退貨優勢,因此建議民眾,不可一時衝動而簽約購買。
不過,邱惠美強調,即使簽約後,消費者仍有機會主張全額退費權益。前提是消費者當時若沒有審閱契約的機會,就立即簽約,根據「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消費者有三天契約審閱期,屆時購車者就可依定型化契約此條款,主張契約不成立,契約內容約定屬於無效,如此即可直接要求業者退還預付的定金。
邱惠美提醒,若消費者已充分審閱契約,但仍然想取消契約,那麼業者依法可以沒收定金,但不能超過車價交易總額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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