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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至2015Colt plus(新可)車主,請嚮應申訴活動,謝謝!


Q王爺 wrote:
大大們~加油!!想...(恕刪)


感謝Q王爺的相挺,
只是這個批次的Coltplus問題並非延長保固就可以解決,
而是必須換一組新的(連同變速相與其週邊裝置),
正因如此,
要全面更換,
不只是技術問題,
也對中華30來說絕對是不小的一筆成本,
小弟個人研判,
要私下完成和解/形成共識應該是機率不高,
所以我只能儘力而為的凝聚這股日益龐大的力量,
看能不能有機會創造更多的可能性,
剩下的,
就看消保官的調解結果了~!
已響應申訴!!!
案件編號:0001105695
2014年01月新可
去年八月更新程式後 變速箱沒改善 油耗變爛很多.........

aron2000 wrote:
我們要申訴的是Coltplus這款車型,
而它的來源就是匯豐,
自然要往匯豐這方面去爭取,謝謝!,...(恕刪)


三菱(非coltplus)車主路過關心,看到這段話,實在覺得聽起來怪怪的,順益的官網首頁也有colt plus這車款,點下去會到 www.coltplus.com.tw 這站,裏面預約賞車的據點也是有順益的門市。向順益買這車的人,能參加向匯豐的求償嗎?如果不能,弄一個不能集中所有受害車主的自救團體,不是很奇怪嗎?

PS: 我是LSB車主,大家都知道LSB是順益負責進口的,但中文車主手冊是以中華三菱(這是品牌,從車主手冊中看來實際的公司名稱應該是華菱汽車,見下方附圖)的名義印的,內容刊登的維修據點包含三菱體系所有經銷商的維修據點,也就是順益、匯豐、裕益。以這點來看,我推測順益只是負責進口事宜,真正有保固問題要求償,還是要找正主中華三菱,經銷商只是中間代為求償的地位才對。建議你們應該看一下車主手冊的實際負責公司是哪間,找它才是正解。



麥格蒙林阿桃 wrote:
已響應申訴!!!案...(恕刪)


Hi 麥大,

感謝相挺,
但麻煩再把您的聯絡資訊私訊給我,謝謝!

pineman wrote:
三菱(非coltplus...(恕刪)


不好意思,
我個人的看法是從匯豐管道買到車,
所以應從匯豐著手,
且就以下的股東結構來看,
申訴匯豐等同申訴中華汽車,
至於向順益買的,
如果他們也想主張權力,
我認為申訴匯豐,
也能一體適用得到相同的結果,
當然,
申訴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也是一種選項,
只是我們跟這間公司沒有任何的交易記錄,
我不確定是否能主張自己的權利?!
所以最後我依個人見解似乎應從匯豐開始~!

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序號 職稱 姓名 所代表法人 持有股份數
0001 董事長 嚴凱泰 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17,047,359
0002 董事 陳世全 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17,047,359
0003 董事 林宏鍊 瑞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0,343,745
0004 董事 林宏銘 525,000
0005 董事 黃教信 3,718,698
0006 董事 黃重洲 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17,047,359
0007 董事 劉興臺 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17,049,359
0008 董事 酒見達也 日商三荾商事株式會社 30,989,158
0009 董事 押切武津洋 日商三菱自動車工業株式會社 30,989,158
0010 董事 黃教漳 崇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4,896,721
0011 董事 李榮華 崇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4,896,721
0012 監察人 王國繼 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17,047,359
0013 監察人 劉普揚 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17,047,359
0014 監察人 許明雄 基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8,162,071


順益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序號 職稱 姓名 所代表法人 持有股份數
0001 董事長 林正宗 睿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0002 董事 張明麟 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0003 董事 黃朝發 睿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0004 董事 謝克村 睿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0005 董事 楊文忠 睿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0006 董事 黃重洲 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0007 董事 王國繼 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0008 監察人 葉崇富 睿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0009 監察人 劉普揚 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aron2000 wrote:
感謝Q王爺的相挺,只...(恕刪)
個人也認為中華不可能為此幫車友更換變速箱及其周邊,然....就算中華佛心到底,招回所有2014.2015款的新可換變速箱好了,個人認為也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還是那顆punch vt2啊,在下試開後,最麻煩的問題基本上並沒有解決,持續的走走停停路況下依然頓挫,斜坡倒車仍然恐怖!說真的.....個人認為要求中華對這顆變速箱及其周邊提出無條件延長保固至6年以上才是保障車友的較佳選擇,因為這顆vt2在台灣等於是孤兒,就算是中華會修的也沒幾人,很快的,第一批買新可的車主就要過保了,未來過保後故障的維修金額會是件很頭大的事,[非常]有可能都是直接換一顆而採不維修的作法,到時候車友就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
aron2000 wrote:
不好意思,
我個人的看法是從匯豐管道買到車,
所以應從匯豐著手,

我講一下我的觀點,供你參考。

匯豐順益都是經銷商,他們所負的保固責任主要是負責把你的車維修成為等同(或至少合理的接近)出廠時的狀態。現在小可的變速箱,是出廠狀態就有問題,經銷商根據原廠提供的維修軟硬體零件,怎麼修也不可能超過出廠狀態。如果有原廠有更新軟硬體零件,經銷商當然必須配合來為消費者更新至最新的軟硬體零件。但若是屬於車子設計上的問題,並且原廠未能提供改善的軟硬體零件,你找經銷商基本上沒用。畢竟這不屬於他們的責任範圍,也不是他們能夠負責改善的。


且就以下的股東結構來看,
申訴匯豐等同申訴中華汽車,

公司法人在法律上是個別獨立個體,除非是分公司(像國內銀行的分行,就是分公司型態,這就和總公司的責任是一體的),否則就算是子公司,也和母公司是完全獨立的個體。或許滅頂案大家會找頂新的子公司出氣,但和本案件第一性質不同(滅頂案是無法直接讓頂新受傷,只好找子公司出氣,頂新有持股,就會在財務上間接受傷,但屬於頂新或味全的法律責任,你找頂新或味全有轉投資的公司負責,在法律上完全沒有用),第二是匯豐並不是製造商,也不是進口商,經銷商的責任也僅止於經銷商的責任,實際上他們也無能力改善。

以福特的PS變速箱為例,自救會一定是找福特六和(雖然大家俗稱台福,但實際公司是福特六和)負責,找那些負責銷售的各經銷商除了分散力量之外,也不會有實質效果。三菱體系經銷商雖然數目很少,coltplus應該只有匯豐順益負責銷售,但若針對匯豐仍然是把力量分為兩半。光能集中的車主人數就會減半,想用人多力量大來施壓廠商,分散力量顯然是不利的。


至於向順益買的,
如果他們也想主張權力,
我認為申訴匯豐,
也能一體適用得到相同的結果...(恕刪)

他們最多只能等針對匯豐的判例出來,如果和解或勝訴才有機會比照。不過如我前面所說,車主分成兩經銷商分別求償,力量減半,想要達成和解或勝訴會變得更困難。

確實你們向各別經銷商購買是事實,但最好的方式是所有車主一起,然後把華菱、匯豐、順益一起列為共同必須負責的訴求對象,應該會比較好。
pineman wrote:
我講一下我的觀點,...(恕刪)


我剛看了一下LSB的車主手冊,關於經銷商的保固責任總則寫得很清楚:「品質保證範圍:
正常新車於品質保證期限或里程內,在正常使用之下,任何因材質、製造或裝配等瑕疵所致之故障或損壞,可獲免費調整、清潔、修理或更換,所有補償修復作業,概不以現金支付。」

雖然是LSB的車主手冊,我相信同屬三菱體系的colt plus的條款應該也差不多。所以經銷商只針對「故障或損壞」負責。小可的問題,應該不會算是損壞,至於是不是故障,只要車子能開,你要證明故障,舉證責任很不容易。而且根據條款,經銷商的責任仍然只是幫你把故障或損壞免費修復至原有功能狀態。 而原有功能就是那樣啊!

所以這裏你們不把華菱(PS)拉進來,是不太可能有實質效果的。

PS:華菱是中華三菱車主手冊上的具名負責公司,你買了車,獲得車主手冊,理論上就是和華菱有成立定型化契約的關係,就如同你從燦坤或大潤發買X公司冷氣,會獲得X公司出具的保證書,由X公司負責N年保固,而家電的經銷商不像汽車經銷商都有維修廠,所以只負責幫你轉送原廠維修而以,不像汽車經銷商會負責在維修廠代表原廠把出保固的車修復

pineman wrote:
我剛看了一下LSB...(恕刪)


Hi pineman大,

感謝您的寶貴意見,
我個人獲益良多,
不過目前只是我規劃第一階段而已(申訴活動截至2016/3/18),
而這個階段其中幾個目標是凝聚新可車主共識和建立一份聯絡清冊,
並先正式把新可車主們的不滿心聲,
透過政府機制立案和訴諸枱面,
後面還有數個階段,
我個人會持續的修正和精進,
也希望會有愈來愈好的回饋與成果...
已響應申訴!!!
案件編號:0001106015
2014年06月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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