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廠肯處理當然是件好事,但為什麼只處理一半呢??隋輪的部份為什麼不一起更換,都已經確定皮帶材質不佳會造成異常磨損,但卻因為里程數少所以磨損的少就不更換,這樣對嗎??感覺就是店家做了一道有問題的菜,只把菜拿回去重做,但那些吃了有嚴重到住院的我才賠,只拉肚子的我就不賠了。這樣對嗎??
南方天空 wrote:這樣先換的人沒辦法爭...(恕刪) 昨天因為情緒發文被管妹刪除..今天回歸理性討論其實就這次召回問題以各地服務廠態度來看,根本標準不一有些很阿沙力全部都換掉,有些就龜龜毛毛...之前有位網友也是因為遇到皮帶問題連帶造成發電機相關零件故障,零零總總一共花了一萬多,雖然該網友自己表述是因為私信太多(?)才砍文但有看到的人應該還是不少..該廠的處理態度是全額轉代金..雖然不是真的全額退費給消費者,但至少做了處理..後來我去跟我所在地的服務廠爭取,他們可不這麼認為而是把這問題丟回給中央說要等政策下來再決定..試問..各位認為這真的等的到嗎??一條皮帶我看維修報價是3300元,對我來說這不是什麼大錢,但是就是讓人很不爽既然做不到雙贏,當然我也不會甘願做輸家..消保法第 10 條企業經營者於有事實足認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危害消費者安全與健康之虞時,應即回收該批商品或停止其服務。但企業經營者所為必要之處理,足以除去其危害者,不在此限。商品或服務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之虞,而未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並附載危險之緊急處理方法者,準用前項規定。第 10- 1 條本節所定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免除。第 43 條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消費者依第一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han888 wrote:昨天因為情緒發文被管...(恕刪) 在我今日客訴原廠客服0800電話之後我也接到保養廠廠長的電話他只是不停的跳針說皮帶是消耗品本來就會有需要更換的部分附上維修工單人名部份及個資法部份都已處理皮帶的部分是消耗品我能接受但是其他的的部分是因為皮帶品質而損害為什麼要我自己吞下?最後廠長也只是說目前只有做召回處置的部分對於已經自費更換的部分公司還沒有具體的政策保養廠也許並沒有權限處理這樣的問題我也沒有多為難他,只告訴他我還是會找原廠公司客訴不知道是否有其他人也有這樣的問題對於三菱願意召回處置我覺得很棒但是後續的配套處置只有做好一半三菱真的要再加油
南方天空 wrote:我只想說以後誰會想回...(恕刪) 你跟我不會是在同一家保養廠吧...回答方式如出一轍反正客訴處理15天,給他含休假好了..月底沒給我回覆我就投訴消保官..就這樣...因為我絕對不是個案..如果三菱一點客訴處理都沒進行.那就由消保官來解釋瑕疵品退換貨原則是不是排除已自費處理的消費者..如果是..那我就吞了....藉由這次事件我翻我保養紀錄單還發現我只開了15000KM的MS800輪胎,原廠就叫我換掉..真是有夠蝦,我還真的笨笨的讓原廠換掉了....經過這次事件,我除了換機油應該還會回原廠外,其餘他說壞什麼,我一律去外面換..一毛錢都不給原廠賺了..口亨~~~~~~順便補充一下好了,皮帶爛我倒是不覺得,大家公認的爛是避震器和ABS感知器我覺得要召回這兩項才該換,很多人皮帶還沒掛點這幾樣就都壞了只是官方不願意承認這事實罷了~~
han888 wrote:你跟我不會是在同一家...(恕刪) 我是覺得0800客服只是想推保養廠出來擋子彈聽得出來保養廠廠長有點無奈最後廠長只有一直建議我 既然已經換過皮帶那年底再回去檢修看看但對於我提的問題根本是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