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subishi08369 wrote:
正確說法是SAVRI...(恕刪)
日本連Grandis都停產了!
老虱目魚不知道要怎麼改了.....
油耗除非換變速箱,改齒比
不然大概也是那樣,其實老虱目魚油耗也只比Outlander差一點
但是內部空間與舒適還是老虱目魚好!
中華三菱其他車款大概會跟上Outlander的腳步
把盲點輔助系統列入,因為我有看到某些其他車款測試影片,
據說該公司也是出模組給中華用在Outlander的那家!
至於氣囊與ESP,
我看很拼......Fortis也沒趁大改款把ESP加上!
其他車款就更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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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規區論討守遵意同並過讀閱已我, 則規區論討視檢裡這按, 能功言引解瞭裡這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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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nu690420658 wrote:
保險是以行照規定的人數為基礎沒錯,然而那意指出險總理賠上限,而不是排除第三排乘客。
例如,原每人160萬*4人=640萬總額,若出險6人,則每人理賠640萬/6。...(恕刪)
不好意思,講白一點,
這是只用結果(理賠總額)來假裝合理化,混淆視聽、顛倒前後的說法!
以五人座乘客險來說,
保險只保四人,就是只能出險四人,每人上限160萬,總額640萬!
哪來可以出險六人!
您說的"每人理賠640萬/6",是保險理賠下來後,自己私下分的行為!
這是 160x4的640萬,不是(640/6)x6的640萬
倘若同樣的單一人保額時,6人應該是160x6=960萬
而不是640萬!
此外,若要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絕對會去調警方筆錄、醫院相關醫療紀錄
搞清楚到底載了幾個人,哪個人是在哪個位置,
除了送驗時的法定四人位置之外的,都可以視為不合法的!
我相信保險公司也可以拒絕理賠這個部份!
甚至可能在事後查清時,藉由法律途徑追回!
假設狀況是這四人輕傷,之外的另兩人受到嚴重傷害造成生命損失~
那理賠金額就絕對不會是 160x2 + 其他零頭,
而是只會有 "零頭"!!!
至於行車安全,要靠所有用路人的專注與互相!
有時則不是自己小心就可以的,諸如以前統聯國道大追撞等類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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