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丟車賠車)和(竊盜全損免折舊+竊盜險自付10%+代步險6萬)來說
第一年一定是免折舊賠錢最好,因為幾乎全賠所有金額,而丟車賠車領不到任何錢且還要自付5%稅金
但第二年後竊盜險就會折舊25%,而如果我第一年保丟車賠車,第二年再續保丟車賠車
可以連保3年,這樣我3年內車子不見都是丟車賠車,且無折舊問題,那我想請問的是
1.業代說第一年保(竊盜全損免折舊+竊盜險自付10%+代步險6萬),而第二年再保丟車賠車很奇怪,且不一定給 保因為很奇怪,還是可以這樣做
2.要是丟車賠車可以保3年都不折舊,那保丟車賠車會比較好嗎,還是第二年即時保丟車賠車也會有折舊問題
3.如果連保3年丟車賠車是不是也要加保全險才給保,還是只要保竊盜險就可加保丟車賠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