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主題前,有一件事一定要先說明,此次事件中的原廠,保養服務我真的很滿意,惟獨皮椅保固部分不能盡如人意!
這次主角是2006 ACCORD 3.0 V6(我的第3部HONDA,第一部CV3.第二部6代ACCORD.家中另有1台06CRV服役中).
20090113進廠做4萬公里保養,順道反應駕駛座皮椅腰靠縫線部分之皮質有脫皮現象,接待人員表示係人為摩擦造成,無法保固!
20090114 MAIL 0800反應,20090115再度進場照相,保養場表示須由原皮椅供應商鑑定,...
20090117原廠來電,表示皮椅供應商已回覆係人為造成,故無法保固,我要求提供書面文件未果,而後約定20090119再度聯繫.
20090119再度來電,表示仍無法以保固處理,並提供皮椅供應商之回覆..
針對這件事我有幾個疑問,還有請各位大大指點迷津:
1.皮椅不就是用來坐的嗎?坐久了一定會舊會髒.但是...會脫皮應該是材質問題吧?難不成以後HONDA的保條件須加註:(皮椅坐上去不能動喔!!不然會脫皮....)還是車子只能買回來放著.因為有坐就會摩擦....
2.皮椅保固與否的標準是皮椅製造商說了算..而不是HONDA....感覺怪怪的..一台車幾千個零組件,出了問題都要原供應商鑑定.HONDA的定位在哪裡..
想請問各位大大..有人會日文翻譯嗎?想把問題反映給日本原廠,讓他們知道台灣是怎麼搞的?
找消保官有用嗎?晚點來申訴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