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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改成雙出在法規上是否違法?

最近在等高雄德X空力套件開發好RR後下包(含LED後下霧燈),想說直接買後單管雙出版的包,到時後再去訂做左側單管,變成左右各一的雙出管,現在問題來了!請問各位大大,改成雙出在法規上是否違法?路上會被條老伯刁嗎?到時後驗車會不會有問題?
2008-07-06 21:3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大大 法規
改雙出怎麼會違法?!
這樣那些M3...等一些跑車不就違法了?

法令只有規定排氣管不得超出車尾
carisma wrote:
改雙出怎麼會違法?!
這樣那些M3...等一些跑車不就違法了?

法令只有規定排氣管不得超出車尾


拜託
M3...等一些跑車
是雙出或四出
那是原廠就有的設計了
條伯伯也不能拿車主怎樣

但是原廠只有單出的話
要改成n出
違不違法那就要看條伯伯的心情了
違不違法看警察心情?!
那你只有被警察凹的份

法規並無限制排氣尾管多寡
果然台灣法律觀念還是有點差....

車體更改就是違法.......

改賽車椅,違法
改方向燈顏色,違法

原廠只有一支排氣管,改成兩支(雙出),違法.........

台灣法律很不成熟,也更不上時代......
實在是懶得跟種某人吵了
有空多看看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十六條   汽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者。
  二、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或其他設備不全,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之設備,或損壞不予修復者。
  三、未依規定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者。
  四、營業小客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透明反光紙者。
  五、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並應責令改正、反光紙並應撤除;第五款除應依最高額處罰外,其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


路上一堆人改車
就跟未戴安全帽上路是一樣的
警察是不一定會去抓啦
但是哪天被抓到&開單的時候
就不要哇哇叫 怎樣 怎樣的
thomasho wrote:
果然台灣法律觀念還是有點差....

車體更改就是違法.......

改賽車椅,違法



改賽車椅算是違法
那改方向盤,安全帶也是違法囉
車體更改一詞可以無限上綱??
樓上的大大
不是小弟在打嘴砲

這點小弟有向監理機關提過
所謂的改裝排氣管,只要不拿掉消音包、未安裝尾段、破損沒有維修、噪音超過規定
都不會被開單
而我也有親身經驗
小弟的三門EK4安裝五次元尾管(尾出管徑88MM)
曾經被執勤員警攔下過
當然員警就是從頭"貓"到尾
也有"貓"我的排氣管
說什麼排氣噪音過大、管徑過大...等
但小弟提出最新的改裝法令,並提出要有環保人員、檢驗合格的儀器,並以排氣管後方45角測量噪音值
我連義議書都給請了出來...
員警當場愣住,最後也是摸摸鼻子讓我通過
有很多車友的車有改裝,警察都會憑這點來刁難車友
通常有改裝的車友都會心虛


雖然跟開版的改雙出不一樣!
但法令是給懂的人用的
自己的權力,不要被唬了!
在台灣的監理法規只要跟原廠生產出來當時不一樣就叫違法

不管你是為了安全還是耍帥通通”違法”
教囡仔,講母語,講好聽ㄟ台灣話;幹,了不起,幹,你真行,幹,真好
個人覺得在法規上 應該屬於"變更車體"(好像沒到變更車體那麼誇張啦) 算是違法吧!

但實際上呢? 現在改裝已經很普遍嘍 雙出or四出尾管
並不難見 只要不要噪音過大 我想是不會有太大問題的!
(就算噪音大 不要太囂張惹到警察杯杯 低調點 基本上也沒啥問題)
感謝01管理員的無私分享 幫你推高高^^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098145&l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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