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去了新竹的大買場一趟...把車停在室內停車場
停完車看了隔壁的墨綠色city停的很靠我的車,下意識記了車號:XX15-KP)....
買完東西出來果然被擦撞了....把我的前保桿側邊刮了一大堆漆下來)....找來賣場保全人員....發現監視器只有一支...旋轉式的...就算照到...也照不到我被撞的那一邊.....只好自認倒楣回家
哎....這已經是第二次停車被擦撞...第一次連車號都沒記....這一次就算記到車號也不能怎樣.....
本來想到警局備案的....想想算了....剛好保險到期....乾脆連第一次的弄好...
害我大過年心情不好....
你已經知道隔壁停得很靠近你的車子了
(你比較晚停, 或許應該說你停得太靠近他的車了)
在不知道對方的駕駛技術跟駕駛品德前, 你還不另尋他位那被摩擦是遲早的事吧!
新竹車位都不大, 還是盡可能的幫自己的車子多保留點安全空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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