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驗設計:
在高速公路上,理論速度為60-110,但這是時速表的數值,在我國法規中,以無載條件(空車重+駕駛員+必要儀器)且依下列速率測試,指示速率必須永不少於真實速率且速率計標度盤指示之速率(V1)與真實速率(V2)間應滿足0≦V1-V2≦(V2/10)+4km/h關係。所以表速100所代表的一定是低於實際的100。因此就計畫以表速80、90、100、120各跑100公里左右的路程,來看看行車電腦所顯示的油耗狀態,至於為什麼沒有110呢?因為110是高速公路的規定行車速度,所以打算用這個速度當推論值來驗證。
實驗開始:
1.表速80的實驗

可以發現一上匝道因為車子太好開馬上就忘形了,猛採油門後來趕快收斂找到適當車道,以定速80行駛,但實際的GPS速度為76,只有5%的差距,在各類車型中誤差表現算是很不錯的。行駛了1小時25分(5127秒),106.4公里後,行車電腦顯示的平均油耗為23.7km/L,本段實驗結束。
2.表速90的實驗

這段實驗數據開始有心臟脈搏般的波動,因為中間遇到一些大貨車,要超過他們,所以拉抬的一些速度,最後的部份是因為上下坡,所以車速極不穩定。但至少大部分的時間都是以定速90在開。實際的GPS速度為85,也是行駛了1小時25分(5070秒),開了114.1公里,行車電腦顯示的平均油耗為20.5km/L。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在長上下坡前,電腦顯示18.9km/L,但經過這個坡之後,數據居然增加,可能是下坡段一直用電行駛,所以才有的變化,本段實驗結束。
3.表速100的實驗

這是本次實驗最漂亮的一段,中間定速100一鏡到底沒有剪接。實際的GPS速度為95,行駛了一小時(3596秒),共計90.3公里,行車電腦顯示的平均油耗為18.5km/L,本段實驗結束。
4.表速120的實驗

這是本次實驗中最難開的一段,可以發現中間被迫降速十幾次,原因當然都是可惡的烏龜擋在最內側車道,順便再次宣導「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應駛回原車道」。一路努力維持定速120,實際的GPS速度為114,行駛了53分鐘(3170秒),共計96.8公里,行車電腦顯示的平均油耗為15km/L,本段實驗結束。
統計資料:


有了上面的數據,做出此統計表。藍色的Bar是在不同速度可行駛的里程數(由行車電腦計算出的),如果以北高全程350公里來計算,在各種速度所需的油耗會差距到8.56L(多出57%的用油)。在橘色的線條中發現,定速100之後的斜率上升,可以推估介於100-120之間的某個速度,會讓油耗開始增加。所以就以上面數據、以98無鉛的28.5元之單價,推算出北高全程所需的時間及油資。如果省油開法,只要421元的油錢,但要花4.7小時;用最高速限開法,3.2小時就到了,快了1.5小時,但油錢要多244元。

推論實驗:
有了以上的數據,便進行全程的路試,可惜這次沒有擷取到完整的GPS數據(因為資料滿了沒有發現),但最後以定速度100-110行駛(完全符合法規的狀況),平均速度為98.9,行車電腦顯示平均油耗為19.6km/L,行駛347.7公里,耗時3小時31分,油資為506元,略優於預期。因此得到的結論為:行駛高速公路,還是照著法定速率行駛,可以有最佳的油耗值和抵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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