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03/2/13至Honda北投經銷商-全勝汽車,購買一台CRV 2.4 vti-s,總價為97.9萬元,簽約時付訂3萬元。
2/27領牌,先匯款74萬至全勝汽車的戶頭,剩下尾款印象中是直接到經銷商繳給業務(印象中是業務說要辦保險領牌甚麼有的沒有的,所以需要現金,我有跟他索取收據,但是找不到了)
3/4印象是這天交車,因為有一筆付款紀錄。
當初買車那天有詢問延長保固,業務說已經沒有贈送了,所以要自費,在保固期內都可以加買,所以要我們自己考慮看看。
在3/4這天決定要加買延長保固,所以說了一筆15000的款項,同樣的收據也找不到了。
印象中在第一次1000km保養時,向業務索取了延長保固的手冊,上面有領牌日、車身編號,裡面有一張保固卡。
看到上面寫的我的名字、業務名稱、領牌日都正確,原以為這就是一個證明,所以沒有去核對車身編號,這是我的疏失。

原本以為事情就到此為止,但上上周前往原廠保養時,因空調有異音,要請師傅查修的時候,被接待告知已過保,檢查要自費。才發現根本沒有加買延長保固的紀錄。
5/12客服打來詢問保養的滿意度,我向他提出此事,他說會記錄下來再請原廠處理。
5/13北投廠楊廠長打來,問我狀況,並詢問我是否有證明,我表示我有拿到手冊,他請我拿過去一趟。
5/14親自去北投找楊廠長,使用手冊上的車身編號查詢,發現是另一位客戶的,恰好那位客戶的業務也在,也請他過來確認他也有加買保固。再使用我的車號查詢,確實是查詢不到延長保固的紀錄。
楊廠長說:就是因為你沒有買延長保固,所以我們電腦裡沒有資料。
我說:那為什麼我會有這本延長保固的手冊,就是因為我有買,所以業務拿給我的。
楊廠長說:我們都是以電腦內的資料為主,沒有買就是沒有資料,手冊有些客戶不會要,所以我們還是以電腦裡的資料為主。
我說:這不就會給業務有投機的機會,跟我拿了錢,然後拿人家不要的手冊給我,騙我說我有買保固。
楊廠長就沒有給我正面的回答了,說他會在找顧客關係部,看看他們怎麼處理。
因當天是假日,我後面有行程,所以我請他再幫我處理,我就走了。
<以上對話,是印象中大略的對話,字句非精準>
5/18北投廠顧客關係部的黃經理打來,再次詢問我狀況,我說我有找到2013/3/4的簽單,有付15000的證明,他請我給他看,他會再去查查看。當天中午又過去北投廠,黃經理有把他們留底的合約拿給我們看。

當然,因為簽約時沒有說要買延長保固,所以並不在合約內容裡,但是可以看到,
車款1是我匯款過去的,這沒錯。
車款2是我預計要買延長保固的,結果變成車款了。
車款3刷卡90000,這筆很奇怪,不可能是我刷的,後來有請黃經理查詢刷卡卡號,確定也不是我的卡。
後面的車款456當然不是我付的,而且為何在交車後,還有在付車款?
當天有詢問黃經理,為何交車後還有付車款,他說原則上領牌前就要付清,但業務可以請主管背書,在尾款剩餘不多的狀況下可以先領牌,但交車前一定要付清。因已經過了3年,我也不太確定到底是哪天交車的,只記得我有一直催業務給我車,印象中是領牌後隔週就交車了,絕對沒有到3/19以後。
原業務在我買車後不到半年就離職了,現在都找不到人。原廠又一副我電腦沒有就是沒有,你沒證據證明你有買延長保固,我也沒辦法。手冊不是證明,要看電腦。
想請問大家,目前我僅有的證據只有那本延長保固手冊,和他們付款刷卡那九萬不是我付的。
還有甚麼辦法可以爭取我的權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