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最近發生一起車禍 雙方都保乙式險 車禍後 對方和我的溝通 都ok 那時我再三確認他 是否要叫警察
因為應該是我錯的成份較高 因為我不太懂保險的出險方式 而對方告訴我不需要叫警察 因為雙方都乙式而且
不嚴重 所以各自辦出險 而我也同意 所以雙方都離開 而我們雙方留下手機 但後來他告訴我 因為他要辦出險
會增加他明年保費 所以他要我賠償 我的想法是如果要我的保險公司賠 我會配合 但是後來知道
因為沒有備案 所以我這邊沒辦法幫他 要我自己出錢 後來我想想不對 那這樣我辦乙式不就沒用了
況且朋友告訴我 我當時再三問他要不要叫警察 他都因為怕等太久 在鬧區發生 而不願意 那又要我賠
感覺上聽你的 又要我賠 找警察來找保險公司不就好了 好像說不太過去 況且如果金額不多
我還可以接受 感覺好像要不少的樣子 基本上超過感覺破5000 不知道大家的想法如何??
給小弟參考一下 ~謝謝大家
還有我並不是說想完全不理他 感覺心中有虧欠 不過真的不是很嚴重 保險桿小凹 沒破
但是感覺上 找警察來找保險公司不就好了 如果當初照我說的 叫警察不就好了 省的兩邊麻煩
先謝謝大家囉~~~
有人受傷,就會有刑事的"過失傷害罪"
如果他有受傷,他可以告你刑事"過失傷害罪",然後逼你和解
如果你有受傷,你也可以告他刑事"過失傷害罪",然後逼他和解
如果都沒有受傷,就只有民事責任
賠償部分,分3個
醫療費用,減少勞動力損失(就是不能上班的損失),非財產上之損害(就是精神賠償)
他說的保險費增加,我怎麼看都不包含在這3項裡面
如果雙方都沒受傷
對方真的告你,也只能告你民事賠償
民事的部份,絕對不用坐牢,你可以放心
民事賠償,你可以主張"折舊給付"
就是對方修5萬,你不用賠全部
只需賠他折舊後的價錢,4萬或是3萬
法庭有固定的計算公式
文多,真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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