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Accord 7th 在停車場被撞了

日期與時間:20130308 2:00PM
地點:新北市某民營停車場
狀況:我的車是靜止在停車格內,同時人不在車上,是肇事車主事發後經停車場管理員告訴他主動找上我。
對方是駕駛他們公司的貨卡。
過程:我與肇事車主到停車場後發現我左前方的葉子板與左前方駕駛車門經過撞擊後產生變形,開車門會卡到葉子板,不久後警察也到場開始現場事故丈量,然後到警察局做酒測與筆錄。
後續處理: 對方表示這是他們公司的貨車是有保險的,他們已經通知保險公司。

我的問題:
1,因為我每天都要用車,我是不是可以先去修車,事後再跟對方的保險公司求償?
2,我要通知我的保險公司對不對?讓兩邊保險公司去處理?
3,肇事責任歸屬應該是對方沒錯吧?

有沒有車友有相關的經驗幫忙分享與指點點我要做的事情。 謝謝
明天先來通知保險公司好了。有通知有保佑〜
2013-03-09 0:23 發佈
m3m3my wrote:
日期與時間:2013...(恕刪)


因為你每日需要用車, 記得先與肇事車主溝通代步車或補貼通勤費用...


m3m3my wrote:
日期與時間:2013...(恕刪)


如果你有保車體險,這種情況一般只要有報警跟知會你的保險公司
之後就可以放心回原廠先把自己的車修好

你的保險公司會自行跟對方的保險公司求償
過程中應該是完全不會麻煩到你

如果你只有保強制險,保險公司就未必會去做代位求償的動作了
另外你若是要要求額外的賠償可能也要自行接洽對方看看對方願不願意賠償你的不便所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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