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01板友好
小弟有關於車禍事故的問題想請教各位
小弟的朋友在過年前開車在紅綠燈轉彎處不小心撞到路過的行人,這部份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他有保丙式全險.
事故發生時,我朋友馬上跟對方道歉並載對方到醫院檢查
在醫療過程中,對方每次到醫院檢查,我朋友都請假載對方去看診,
所以,對方的狀況他也大致都有掌握與瞭解,
在第一時間,小弟的朋友有準備一個紅包,很有誠意的跟對方道歉並向對方表示他有保險,
後續醫療費他的保險會負責,也跟對方說,每次看診他都會請假陪同.
對方一開始態度也很好,跟我朋友說,我朋友很有誠意也不是故意的,紅包不需要,理賠方面就交給保險公司..等等.
後來,就交由保險公司跟對方談賠償,
沒想到今天保險員說要簽和解,
對方說他之前兩個月沒去上班,
現在已經回去上班了.
然後說自己是法務部的調查員,
現在頭會暈暈...
問題是他在法務部上班,
他沒去上班的兩個月.
也是有領兩個月納稅人的薪水(這是他自己跟保險員說的).
他還好意思跟保險公司說,要賠償他沒去上班的薪水及其他損失,
還有醫藥費...等
總共要賠償他28萬.
他才願意和解!
因為對方說他沒去上班,
所以 保險公司願意賠償他精神撫卹金,
及看護費用,
及其他對方提出的醫療單據等,
總共10萬圓左右.
但是對方就是覺得太少,
不肯和解,就說要去告我朋友過失傷害.
保險公司說要去調解委員會,
對方就說不要,
如果不肯理賠就要直接去告我朋友.
然後保險公司就叫我朋有去籌剩下的差額,
保險公司也跟我朋友說,如果他告你過失傷害一定告的成..等
然後叫我朋友先出剩下的錢,然後再回去公司申請看看可不可以請錢給他.
目前,我朋友是沒簽和解書!
對方說等下禮拜我朋友籌到錢再談.
然後我朋友就來找我借錢了!
請問,以上的事情經過,是合情合理的嗎?
我有幾點問題 想請教
第一: 我朋友明明有保險,而且保險的金額也不低,理賠上限也一定不只10萬.
為什麼他要自己出剩下的金額?
(那如果每個案子保險公司都只願意出一點點錢,我們還要保險幹嘛,就等著被告就好了吧!)
第二:保險公司叫我朋友先出剩下的金額,然後再回去申請看看,這樣程序合理嗎?
如果保險公司回去申請不過或他根本沒申請,那我朋友不就白白損失10幾萬.
(感覺保險公司就是要我朋友自己吸收10幾萬)
第三:後續的賠償金額,明明是保險公司跟對方的事,何況他明明就有足夠的理賠額度可以賠對方,
只因為保險公司覺得對方的開價不合理不願意理賠這麼多,我朋友就要被告去坐牢?
請問這樣我要保險做甚麼?
再請問如果這樣被告,會被判甚麼?
第四:你說說看,這樣的保險公司還能繼續續保嗎?
awei_ye006 wrote:
各位01板友好小弟有...(恕刪)
從頭到尾你只說是 丙式全險,並沒說保單內容,這比隔空抓藥還難抓
對方要告的確是可以成立,保險只能承擔民事責任,刑事必須自行承擔
對方開的價不符保險公司的意,他當然是要保險方自行承擔一部分(沒任何一間保險公司付錢很阿沙力都不殺價的),所以自付額就是你們跟保險公司喬了
最後...告訴是一定成立,但未必判決也是成立,今天的狀況是你們有誠意要賠,只是金額談不融,對方又不願到調解委員會談,到時候法官也未必會照被害人條件下去判決,或許法官判決的金額是保險公司可接受的也不一定,只是不希望走到這一步,另一方面就算告了,法官第一次開庭也會請你們雙方先談和解,這時候對方也必需跟你們到調解委員會了
法院能不走就不要走...廢話,所以努力一點談吧
叫你朋友先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到時會寄調解時間的通知單給他
對方如果不去調解~也有妳朋友想調解卻調解不成的依據~
如果你朋友不是從事公職~以後又不打算考公職~若有時間跑法院~就讓他告吧!
不過最好先評估對方的傷勢及受傷期間的損失是否真的很嚴重~最好請對方能出示證明!
以前我朋友也是與人發生車禍~對方有受傷~保險公司說對方願意和解會賠對方三萬~
但是對方說什麼精神損失~堅持我朋友這方要賠他五萬
保險公司也沒叫我朋友自己出兩萬~保險公司也認為對方要求的金額過高
我朋友就讓對方告(可能會留下過失傷害的刑案資料)
不過法院判決~我朋友與保險公司只需賠6千元~
後來對方跟保險公司說付三萬元就和解~
法院都判了~保險公司根本不鳥他~只賠他六千元!
建議你朋友自行評估~能和解就盡量和解~若覺得對方獅子大開口就走法院吧!
讓法院去判決~不過走法院就會多過失傷害的刑案!
過失傷害還不至於坐牢~雖然起訴的機會很高(偵查庭時檢察官可能也希望雙方先和解)
一審判決前都可以和解撤回告訴~法院法官也可能叫雙方先和解~和解不成才會判決
車禍故意傷案的頂多也判幾個月然後再易科罰金
判決出來的附帶民事賠償就算過高但在額度內也能叫保險公司全出
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能省的前當然省~案子多~能簡單處理簡單處理
以上給你朋友參考~走法院也不保證哪方能佔便宜~
若有認識律師把詳細情況告訴律師~或許律師能幫你朋友評估走法院是否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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