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救命阿...
我11月初在公司旁T字型路口闖紅燈左後方迴轉,對方綠燈右轉,但我已發現對方車輛,所以將車停至原地,約過分隔島半個車頭,但對方綠燈後直接右轉,造成對方車左前葉子板捲曲且駕駛座門無法打開.我方車僅有保桿塑膠破裂.並在第一時間通知警察記錄.另外通知保險公司.我一下車也直接向對方道歉,說是我沒有注意闖紅燈.對方也說,運氣不好,發生就發生了.有保險處理就好.我也向警察告知是我闖紅燈迴轉!所以我收到一張罰單!
後續我確認我保單也有第三責任財損賠償.我向理賠專員確認得知因為我第三財損理賠上限60萬,所以保險公司可以全額賠償對方.也已經在處理程需中.
但在保險公司處理程序中,肇責未釐清前,對方原廠(新X賓士)技師以及車主,頻頻來電,告知維修金額為19萬多,目前對方車已維修完成.因為我方保險公司與他們公司(新X賓士)沒有契約,所以肇事者須先支付維修費用.
並且車廠技師對我叫囂,"你就是不處理,叫你保險公司處理就對了嗎?"我叫車主打電話給你!(這算威脅嗎?)
我告知我也希望可以盡快處理,但我保險理賠人員告知目前已批核,我方不需先支付款項...
但目前接近疲勞轟炸狀態.(車主及車廠交替來電)
因為我第一次發生事故,請問我本來就必須先支付對方維修費用嗎?(我不是很了解)
另外如對方還是頻頻催促,我也向我理賠人員PUSH,但理賠人員告知,保險公司有一定的處理時間,我也向對方告知.但對方告知急於用車,希望我可以先行支付,但我向朋友(汽車公司車廠)確認後,他們沒聽過要先由肇事者行支付,這樣合理嗎?
makunn12 wrote:
大田大大此時所已有的...(恕刪)
也不用到不理會的地步...
但是要適時的表現強硬的態度
例如說..可以請對方寄存證信函走法律程序(這樣對方不會比較佔便宜)
通話紀錄全程錄音..(記得稍微提醒對方)
我覺得這有點刻意在騷擾(魯小小)了
當然這得要您的保險專員服務到何種程度(由您的文中感覺到保險專員還很有誠意做服務)
所以只要我方態度有誠意解決..跟保險公司配合即可(壓根你不須出面)
只不過隔年的保費肯定貴森森

以我為例:我也發生過碰撞事故.但是雙方車主在現場由警方釐清肇責後.從車子進場到修理完成
都是由專員連絡..都沒有跟對方接觸(我只記得保險員說:車修好了我再通知你去領車)
makunn12 wrote:
因為我第一次發生事故,請問我本來就必須先支付對方維修費用嗎?(我不是很了解)
另外如對方還是頻頻催促,我也向我理賠人員PUSH,但理賠人員告知,保險公司有一定的處理時間,我也向對方告知.但對方告知急於用車,希望我可以先行支付,但我向朋友(汽車公司車廠)確認後,他們沒聽過要先由肇事者行支付,這樣合理嗎?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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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來說
通常車廠應該要等保險公司核批後 , 才進行維修
(車廠與保險公司協議達成)
不會在保險公司未核准前 , 即維修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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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不是五四三的私人維修廠
原廠會沒有跟保險公司簽約 , 感覺也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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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
不用先行支付維修費
因為一旦先付了 , 可能保險公司不會判付這麼多
另外程序上 , 也需要向保險公司蓋和解書及委託轉付資料
你應該向保險公司問清楚 , 為何11月到現在
還無法判賠確定的金額 (理論上不太可能)
理論上可能對方維修費比保險公司評估的高
又執意先維修 , 雙方對金額喬不攏
如果是這樣 , 就給對方告吧 !(被告時 ,要通知保險公司, 去代位出庭)
反正法院判決後 , 在投保範圍內 , 保險公司還會理賠
mike_veni wrote:
保險還在等正式的車禍報告,以確認雙方的責任比例,並不是車主說100%是我的錯,保險公司就全賠,
而鑑定報告快則要30天才會出來,所以此期間保險公司無法賠付是正常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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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責有爭議 , 才需要作鑑定吧 !
以版主的案件 , 其肇責就是百分之百
首先是闖紅燈
其次是撞擊點是對方的葉子板(自己是保桿)
第三是肇事者完全承認是自己的錯
這樣還有什麼好爭議的 !
所以絕對不是在等什麼鑑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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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的經驗
某年駕駛開一年多的SOLIO , 在蘇花公路遭後車超車追撞
我車後保桿 , 比版主更慘 (但還能正常行駛及關開門)
後車前保桿全毀 , 水箱破裂 , 車門打不開 (LANCER 新車)
當晚製作完筆錄 , 我繼續花東遊
三日後回台北 , 直接開去原廠出險(對方賠付)
經過一星期 , 就修理好了
中間的過程 , 就只有打一通給對方問理賠案號
後續其他都是維修廠跟保險公司直接聯絡
那有一定要等一個月肇責鑑定的程序
維修後 , 我就把車子賣給中古車行
換回我以前很粗勇有大樑的休旅車
以前被追撞(建國北高架COROLA 1.8 保桿水箱破 , 市區也有好幾次 , 國三VOLVO前燈破)
連下車都懶得下車...因為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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