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晚安,
小弟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一下了解保險的大大。
我妹妹今年5月牽了一台CIVIC8,當初保險是:乙式全險--金額約3W多。
上上禮拜,我妹轉彎不慎撞上一台直行油罐車。
發生後的經過:
1.先請警方到現場
2.通知HONDA車廠說撞車了,車廠請我妹妹準備相關出險資料那些。
3.到警局與對方簽和解書,並且自行付給對方維修費
(妹妹表示這部分不好意思等保險公司送件,拖到對方時間..就是很沒經驗的處理..)。
4.我妹妹的車進廠修理
結果今天車廠打電話給我妹妹說:
因為當初,他先跟對方簽和解書了,所以保險公司只能賠償我妹妹的維修費七成。
HONDA車廠來電說法是:那三成本來應該對方的保險公司賠償,但是簽了和解書,
HONDA保險公司無法去跟對方保險公司索賠。所以要自行負擔。
請問:
1.因為我們不太懂保險。真的是這樣子處理嗎?
2.假設對方如果沒有保險呢?那保險公司說的"三成"要從哪邊來呢?
3.之前朋友也是撞車(朋友的錯),但是他本身車子部分是全賠(也是乙式全險)。
請板上有經驗大大幫個忙,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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